江苏昆山一企业爆炸事故
7月16日10时多,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的昆山明璞粉碎设备有限公司一企业车间发生爆炸,致2人死亡3人受伤。经查,企业在不了解危化品偶氮二异丁腈(俗称发泡剂)理化性能和危害的前提下,盲目对其进行代加工粉碎生产,引发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作为责任人,昆山明璞粉碎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卜建明和公司总经理屈国华被警方控制。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昆山分院对该起爆炸事故出具了技术分析报告,认为此次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付希燕
北京日报
2015年08月10日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