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委办〔2018〕16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2008-2013年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25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8年)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09年)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0年)
4.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1年)
5.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2年)
6.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3年)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2018年6月1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委办〔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82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2018年6月4日
丁晓园
应急管理部
2018年06月14日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