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部署《意见》宣传贯彻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12月18日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部和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统筹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一是要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上来,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意见》确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地生根。二是要迅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入学,并通过举办研讨会、辅导讲座、干部轮训、专家讲解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籍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要组织深入基层开展宣讲,努力使《意见》精神成为社会各方面的共识。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的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采取设立专栏、访谈等多种方式,集中报道、推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组织专门力量,建立统一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有效合力。要紧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任务要求。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着力在抓落实上出实招、硬招,抓紧研究制定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加快形成制度化成果。要针对改革涉及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选取一批有代表性、基础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作为联系点,直接指导、先行先试、积极推进,为《意见》的全面贯彻落实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四是要切实加强对《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把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作为各地区党委、政府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要建立工作落实考核机制,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下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要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刘萍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