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河南集诚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
根据河南集诚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因自身经营和现有人员已不能满足资质条件等原因提出注销其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申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意见,依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同意注销该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请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做好收回该公司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APJ-(国)-489)等工作。
刘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0月09日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