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地政府工作报告涉安内容摘登

目前,地方两会已经全部结束。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遵照中央的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对2017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等,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中广泛涉及的内容。现在予以摘发,供各地互相学习借鉴。

北京

确保首都和谐稳定。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做好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各项工作。

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启动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源普查,开展危险化学品正面清单编制工作和集中管理体系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月14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津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认真落实《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深入推进安全天津建设和危化品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工业重点领域、交通运输、建设施工等方面安全治理,认真抓好石化小区、加油站等重点区域隐患整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肃考核问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1月15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河北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重点抓好煤矿及非煤矿山、油气管网、建筑施工、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月8日在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山西

大力抓好安全稳定工作。

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企业(单位)主责、失职追责”,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压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依据工商注册企业名录,逐一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推进依法治安。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完善各级政府安全监管执法体制,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强化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严查处。严格责任倒查制度,实行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严查整治安全隐患。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完善人防、技防、物防等风险防控措施。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去产能企业、长期停工停产矿井和技改矿井的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整改无望的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打击取缔。

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水平。在重点领域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反“三违”专项行动,强化企业生产一线、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一批煤矿灾害治理、军工化工企业搬迁、公路防护工程等领域的重大安全治理项目。大型尾矿库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加快实现尾矿库安全在线监测全覆盖。

——1月14日在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内蒙古

加强平安内蒙古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强化“隐患就是事故”意识,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月14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辽宁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整治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月17日在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吉林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开展“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年”活动,启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五个一”工程,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以及学校、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控和整治,坚决把各类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降下来!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有效降低各类灾害风险。

——1月15日在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黑龙江

开展安全生产督察,坚决查处隐患背后的违规违法利益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责任。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同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要有充分准备,坚决守住底线。

——1月16日在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上海

守牢城市安全底线。从严从细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报备的长效机制,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强化“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为100个老旧住宅小区增配或改造消防设施。推进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控,推广应用危险化学品的电子标签自动识别系统,完成油气管道隐患治理,建成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体系。

——1月15日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苏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月6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浙江

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创新,建立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探索建立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总结深化“平安护航G20”安全保障经验,建立健全安保维稳长效机制。

——1月16日在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安徽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中小企业和高危行业企业为重点,推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深化“铸安”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完成安庆油气管廊迁建工程。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立运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互联互通的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

——1月16日在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福建

强化安全生产。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有效化解隐患。

——1月18日在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西

深刻汲取丰城发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惨痛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16日在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山东

狠抓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深化道路交通“平安行·你我他”行动,大力普及交通规则和汽车文明,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网络,严查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好铁路沿线综合治理。

——2月6日在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河南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做好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时预防化解各类群体性事件。加强防灾减灾救灾,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

——1月16日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湖北

全面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坚决堵住安全生产漏洞,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1月15日在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湖南

守住安全底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应急管理,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1月14日在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广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化重点领域风险点排查和专项整治,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守安全生产红线。

——1月19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西

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1月1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海南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突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防灾抗灾救灾和综合应急保障能力。

——2月20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

深化平安重庆建设。坚持公共安全风险制度化排查评估,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加强防灾救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突发事件防范控制、应急响应、有效处置能力。

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以负面清单倒逼各种责任主体筑牢安全防线。抓好煤矿、交通、建筑、消防、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常态化大排查大整治,依法查究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强化安全技能培训,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自觉。

——1月15日在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四川

着力抓好风险防范。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重点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月16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贵州

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毫不松懈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交通、消防、危化物品、在建工地、旅游景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快构建智能防控的公共安全体系,精准提升公共安全应急保障和处置效率。

——1月16日在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云南

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月16日在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西藏

加强安全生产。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行安全生产职责督查巡查制度。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强化道路交通、矿山、建筑、消防、森林防火、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10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陕西

深入推进“平安陕西”建设,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

——1月15日在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甘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畅通信访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供应,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治安、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推进平安甘肃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9日在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青海

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月15日在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宁夏

强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1月1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新疆

实施安全惠民工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救助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月9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刘萍
中国安全生产报
2017年02月28日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