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安监总应急〔2017〕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驻总局纪检组,应急指挥中心: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已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7年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三五”规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9月22日

附件(1):

刘萍
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2017年09月27日 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