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
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教高〔2014〕4号)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培养工作方案的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5〕70号)文件相关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作为试点高校,于2015年招收首届“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关招生及培养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养目标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
2.培养熟悉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具备扎实的化工专业基础知识和工程实践能力,掌握现代化工安全工程和管理的理论、方法,具备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复合型化工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向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是基于石油化工行业对化工安全领域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而开展的,目的是培养知工艺、懂安全、精技术和会管理的化工安全专业化人才。
三、研究生招生
1. 招生条件
报考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化学工程与工艺或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毕业。
(2)在企业一线生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满足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报考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要求。
2. 录取程序
(1)第一届研究生的录取培养工作将在2015年6月5日启动,企业自主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5日。2015年7~9月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校区进行初选,确定合格名单。
(2)合格人员参加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GCT)。网络报名时间:6月23日至7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7月12日至7月15日;考试时间:10月25日。
(3)GCT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分数线的学员统一参加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共同组织的复试,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要求,择优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3. 培养费
2016年第一期入学的研究生,培养费约为6.5万元,具体费用以山东省物价局审计通过的收费标准为准。以上费用包括资格审查费、课程考试费、实践费、学位论文指导费、评阅评议及答辩费等费用。
对满足国外学习条件及要求的学生,在国外进行短期学习交流期间的食宿费用由研究生自理。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义,18661426699, lyi77@163.com
平平,18561557381, 119.ping@163.com
四、研究生培养
1. 培养模式
充分借鉴国内重点化工大学和国外化工名校在化工安全教育方面的经验,突出化工和安全的无缝衔接,加强安全仪表知识基础,重在培养研究生的应用及创新意识、工程实践能力和管理水平。
对于专业授课老师的选择,在依托培养高校专业教师主讲的同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组织国内知名高校、化工企业和设计院相关专业的相应专家,对一些涉及重点领域的关键性课程进行讲授或辅助性教学。授课过程中将充分借鉴国内外人才培养的经验,注重将先进的授课模式引进到课堂中,如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翻转课堂等,充分保证培养目标和教学效果的实现。
2. 课程设置及其他要求
为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与国际接轨的化工过程安全高级人才,将设置一学期的国外优质远程课程学习,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外大学的课程证书。课程设置注重与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和功能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认证相接轨。
对于满足海外学习条件的学生,可由学校组织(费用自理)赴国外相关的高校或研究中心参加为期1~2个月的专业化技能学习,学习内容包括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保护层分析(LOPA)和安全完整性等级分析(SIL)等化工过程安全领域的关键性内容,在境外学习期间,将同时组织学员参观石油、化工企业及消防应急机构。
课程设置及其它要求参照 “化学工程领域化工安全方向复合型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院
2015年6月2日
2015年6月2日
付希燕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5年07月01日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