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缪*剑

于1年前留言:

老师好,通过梯子进入深约3米的地坑,在上和下这个过程中(未做其他任何别的作业),属于高处作业吗?

回复:
您好!针对该情景,单纯地进、出受限空间的过程,一般不视为高处作业。但进出受限空间的过程依然有高处坠落的风险,作业人员应做好的相关防护措施。

王*娟

于1年前留言:

各位老师,T/CCSAS 001-2018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中附录E 风险矩阵中级是白色,与安全风险等级的颜色黄色不一致,HAZOP分析中使用时是否应调整为黄色?

回复:
您好!《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质量控制与审查导则》(T/CCSAS 001-2018)附录图C.1风险矩阵图表中,因不是彩色印刷,各级风险的未能体现实际颜色。很高、高、中、低四级风险其标识色应分别是红、橙、黄、蓝四色。

曹*兴

于1年前留言: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中规定“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 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企业依据什么来判断被测气体爆炸下限,有没有参考的标准值?

回复:
您好!企业可从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资料中来查阅可燃介质的爆炸极限。

王*梅

于1年前留言:

请问下一次《安全标准化评审人员》考试会在几月举行?

回复:
安全标准化评审人员考试由化学品登记中心组织,请关注该中心发布的通知。

张*彤

于1年前留言:

请教专家。对于移动升降平台上的作业(带4轮可移动,垂直升降最高高度为5米),升降平台带有1100的栏杆,满足规范(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053.3-2009中5.2.2条的规定(基准面高度大于等于2m并小于20m的平台,通道及作业场所的防护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050mm)。当人员站在升降平台内部,升高到6m位置的作业是否属于高处作业?需要办理特殊作业许可证?

回复:
您好!移动升降平台护栏等安全设施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且作业人员在平台内作业,无高处坠落风险,可不按高处作业对待。但为了尽可能降低从业人员高处坠落的风险,建议作业人员作业时应落实好防坠落相关安全措施。

张*彤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如果是通过一个直爬梯进入建筑物夹层内部作业,夹层高度超过2m,但是夹层边缘已经设置有符合要求的安全护栏。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因为爬梯子这个过程而开具高处作业票。

回复:
您好!作业人员通过梯子等工具来到高处以及从高处返回的过程,一般不视为高处作业。但在攀爬梯子上下的过程中依然有高处坠落的风险,人员应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张*彤

于1年前留言:

老师,请问在GB 30871 的4.10条提到的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企业会聘请第三方人员进行一些外包维修维护服务。那么上述条文提到的监护人"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是否有明确要求必须是业主人员担任监护人。还是外包人员经过业主培训、考试后也可以担任监护人?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未对特殊作业监护人应由哪一方来指派做出明确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特殊作业监护人可以由危险化学品企业中作业所在单位指派,也可以由作业单位或第三方机构来指派。担任特殊作业监护人的人员应经过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从事特殊作业监护工作。

武*波

于1年前留言:

GB30871中审批:特殊作业批准授权方式可用书面、微信、QQ等可查询的方式。其中授权是指什么意思?是说可以授权给某一个人去现场审批。还是可以通过微信、QQ等方式批准作业实施?

回复:
您好!特殊作业票批准授权一般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某特殊作业票的批准人因故(出差等原因不在企业厂区内)不能到作业现场批准特殊作业票时,将特殊作业票的批准权限移交给同级或直线下属岗位具有特殊作业票审批能力的人员,由被授权人来实施特殊作业票现场批准权。特殊作业票批准授权应保留相关的证据,证据形式包括短信、微信、QQ等方式。授权不是指通过微信、QQ等方式远程批准特殊作业票。

徐*雷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如果明确地下无任何管线,动土深度也不会超过0.5M,请问用挖机等机械进行场地平整算动土作业吗?

回复:
您好!如果经过核实确认作业区域内地下无相关隐蔽工程设施的,动土深度不超过0.5m,用挖机等机械进行场地平整可不视为动土作业。

韩*冲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关于盲板抽堵的问题想咨询一下,问题一:现在有A\B两个装载同一物质的储槽,上方各有1个安全阀需要拆除,安全阀进出口法兰需要盲板堵作业,安全阀出口在同一管线上,安排人员先拆除A的安全阀再堵盲板,A的作业完后再拆除B的安全阀再堵盲板,4块盲板大小及材质一致,请问(一):4块独立的盲板,可以办理在有且仅有的一张盲板堵作业票证上吗?(其中绘制好A/B上方安全阀进出口管线的流程图以及对应堵作业的盲板大小编号等,编号1、2、3、4) 请问(二):A的安全阀进出口堵2块盲板,可以办理在有且仅有的一张盲板堵作业票证上吗,还是说需要办理2张独立的盲板堵作业票证,1张办理A进口的堵盲板作业票,另一张为A出口盲板堵作业票?问题二:一个需要与外部隔绝的储罐C上有N个法兰口都需要同时堵盲板,需要办理N张独立的盲板堵作业的票证吗(有几块堵得盲板就办理几张盲板堵作业票证)?还是说可以在有且仅有的一张盲板堵作业票证上办理,同时需要绘制好对应的流程图以及对应堵作业的盲板大小编号等,这样可以吗? 谢谢!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7.11条要求:“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即一块盲板的抽或堵作业,要分别办理一张盲板作业票,有几块盲板,就要办理几张盲板作业票,不能多块盲板的作业办理同一张作业票。同一设备上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的多块盲板的作业,可以使用同一张盲板图,图中对作业可能涉及到的盲板做出清晰的编号。

文*元

于1年前留言:

你好!GB30871-2022即将于2022年10月1日实施,在从发布至今的试办理过程中,对动火作业分为二级、一级、特级,二级的审批人是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特级动火审批人是公司级领导(总经理、副总或总工程师),这两项动火的审批人是没有争议的,目前我公司唯一存在争议的是一级动火的审批人,因我公司正常生产运行中,每个车间每天办理的一级动火作业票较多,安全环保部的管理人员只有7人(包括正、副部长各1人,安全管理人员5人),在办理一级动火票证时存在滞后的现象,为切实解决办理滞后问题,安全环保部把一级动火作业票证的审批人权限下放给车间安全员(未发布授权文件),请问:车间安全员审批一级动火作业票证是否符合要求? 特别说明:我公司车间安全员是双重考核管理(车间50%+安全环保部50%),但车间安全员的编制在生产车间,安全环保部只有考核管理权。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附录B中各特殊作业票的审核、批准人是推荐性要求,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或修改。如果企业的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批准,但一级动火作业票却由所在单位的安全员批准,作业票的层级管理不合理。特殊作业审批权限的原则是作业级别越高,审批人员的管理权限也相应越高。动火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员的管理权限低于单位负责人,不能批准比单位负责人更高级别的作业票。

许*军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新版GB30871 文中:“4.10 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请问下:“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是指的哪些人员?公司在非生产装置区的办公楼的动火作业能否让专项培训考试合格的后勤人员担任监护人?

回复:
您好!“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一般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基层单位中有生产操作、特殊作业相关经验的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中的动火作业是指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禁火区中的动火作业。企业应首先明确禁火区范围,在禁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其火灾爆炸的风险相对较低,可由非生产单位的其他单位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具体要求企业应相关制度中做出明确要求。

戴*杭

于1年前留言:

我想咨询一下:危化企业厂区内割草属于动火作业的话,那么作业人需要持有何种特种作业证

回复:
您好!动火作业包括若干种方式,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只有动火作业中的“焊接与热切割”才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禁火区内使用非防爆的割草机属于动火作业,但不属于特种作业,使用割草机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史*云

于1年前留言:

咨询GB18218-2018标准中关于临界量取值:表2中的易燃液体,W5.1中的类别2和3,工作温度高于沸点,此处沸点的含义是标准沸点还是当时工况沸点值?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18)表2中“工作温度高于沸点”中的“沸点”是指介质在标准工况下的沸点。

陶*欢

于1年前留言:

您好,老师。想咨询一下关于GB30871-2022吊装安全作业的问题: 根据《应用问答》112页解释的部分起重机司机和相应指挥人员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而我们公司的吊装作业基本上都是“汽车吊”,汽车吊又不属于特种设备,对于汽车吊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及司机还需要取证吗?汽车吊指挥人员若不用取证作业票指挥人员可以安排现场具有管理经验的班组长担任吗?

回复:
您好!汽车吊的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及司机不需要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汽车吊进行吊装作业时,可由有相关吊装作业经验的担任吊装指挥。

尹*雪

于1年前留言:

您好。易燃易爆危险区域内仪表与穿线管之间安装有防爆软管,但线缆穿线管设计安装了排水的三通,三通下部未封堵,依据的是“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SH∕T 3019-2016 )”中7.3.6标准,请问这种设计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如果不符合,请问依据哪个标准规范?非常谢谢。

回复:
您好!《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SH∕T 3019-2016 )第7.3.6条要求:“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现场仪表之间,采用挠性管连接时,保护管口应低于仪表进线口约250mm,保护管从上向下敷设至仪表时,在管末端应加排水三通。”排水三通应采用可排水的丝堵进行封堵,以实现密封功能,避免防挠性管内电线破损而产生电火花引发事故。

万*之

于1年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问有建设工程机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高级 登高架设作业的证书,还需要考取特种作业证吗?谢谢!

回复:
您好!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业符合特种作业条件的,均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生产经营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施工过程中,且新、改、扩建项目与生产经营单位现有生产区相对独立的,高处作业人员可不必取得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取得其他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证书可从事相关作业。

王*朕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GB30871中的受限空间作业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分析,要求进行上、中、下部检测分析,作业票上记录的话,上中下的三个数据均要记录吗,还是只要填写一个最大值?个人理解,在检测分析时,对于下部的检测过程,仪器要经过上部、中部,然后到达下部,是一个连续的取样分析过程,很难确认具体的部位气体分析数值。从贵单位编写的应用问答教材中,安全作业票举例中,分析部位填写的是“上中下”,数值是一个,所以想确认一下,是否只要填写一个最大值,谢谢。

回复:
您好!特殊作业前,对于较大设备内需要进行上、中、下(或左、中、右)进行气体分析的,应分别对设备上、中、下(或左、中、右)进行取样,并在作业票中分别填写相应的分析数据,而不是填写一个最大的分析数据。

刘*攀

于1年前留言:

《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中规定“过氧化氢(20%≤含量<60%):氧化性液体,类别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第3.1.3条的条文说明写道:“乙类储存物品的划分,主要依据我国《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确定的Ⅱ级易燃固体、Ⅱ级易燃烧物质、Ⅱ级氧化剂、助燃气体、Ⅱ级自燃物品的特性”。请问老师,“氧化性液体,类别2”是否属于Ⅱ级氧化剂?即是否由此可以认为27.5%过氧化氢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乙类?谢谢。

回复:
您好!1.《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其附件《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双氧水的危险性类别为:(1)含量≥60%,氧化性液体,类别1;(2)20%≤含量<60%,氧化性液体,类别2;(2)8%≤含量<20%,氧化性液体,类别3。 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JT∕T617.3-2018)附录A:表A.1,UN2014,20%≤含量≤60%的双氧水,危险分类为5.1,Ⅱ类包装。UN2015,含量>60%的双氧水具有氧化性,危险分类为5.1,Ⅰ类包装。UN2984,8%≤含量<20%的双氧水具有氧化性,危险分类为5.1,Ⅲ类包装。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3.1.3本条解释条文:第(1)、(2)条规定了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原则为主要依据我国《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确定的Ⅰ、Ⅱ级氧化剂,分别划分为甲、乙类。规范正文表3.1.3: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不属于甲类(即Ⅰ类包装)的氧化剂,属于乙类。 4.综上,“Ⅱ级氧化剂”应指“Ⅱ类包装”的氧化剂。各浓度的双氧水火灾危险性分类为:含量>60%的双氧水为甲类;20%≤含量≤60%的双氧水和8%≤含量<20%的双氧水均为乙类;含量<8%的双氧水不属于危化品,可划为戊类。

王*峰

于1年前留言:

GB30871-2022版,临时用电票中作业负责人是指用电单位负责人还是接线单位负责人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附录A临时用电作业票中的“作业人”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中负责接电、拆电的专业电工,“作业负责人”指接电、拆电的专业电工的临时负责人或专业电工单位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