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老师您好,企业涉及介质有乙硼烷、无水氟化氢、四氟化硫,专家检查时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3062-2025第7.2.4.7条的要求涉及此类物料的部分管道需要采用夹套设计。《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3062-2025第7.2.4.7条规定的介质是同时满足自燃性和急性毒性的危害特性还是满足任意一种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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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7.2.4.7条,涉及的自燃性和急性毒性属于类别1的气体、液化气体的输送管道应采用夹套管设计。 满足自燃性的气体、液化气体的输送管道和急性毒性属于类别1的气体、液化气体的输送管道应采用夹套管设计。
艾**
特殊作业票采用电子票,开票时监护人填写两人,动火期间可以一个上午一人,下午一人分开监护吗?还是两人必须都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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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规范 第2部分: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AQ 3064.2-2025)第5.6.4条的要求,特殊作业审批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应支持审批后变更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的功能;应具备监护人离场交接功能,记录监护交接信息;应具备补充新增作业人员安全交底、监护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照信息的功能。
宋**
请问老师:我装置开展大检修,有几个问题望解答,1、一个系统或一个设备盲板隔离涉及多张盲板票,是否可以同时办理审批,(例如:10张盲板10张票一起审批然后分前后顺序一张一张倒盲板作业);2、二级动火作业计划明天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可以提前一天做(例如:提前风险辨识、基本信息填写,安全措施确认,交底,作业开始前再进行气体分析、审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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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请问老手:我装置开展大检修,有几个问题望解答,1、一个系统或一个设备盲板隔离涉及多张盲板票,是否可以同时办理审批(例如:10张盲板10张票一起审批);2、二级动火作业计划明天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可以提前一天做(例如:提前风险辨识、基本信息填写,安全措施确认,交底,作业开始前气体分析,、审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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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系统或一个设备的不同盲板位置的管线内工艺介质、操作条件和作业环境等不一定是相同的。因此,每处盲板的风险实际上是不一样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需要逐项核实风险管控措施。 (2)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如清洗、吹扫、置换、能量隔离等安全措施可以提前做好,但是在作业前要再次进行检查确认。
田**
专家老师好。我是生物医药企业,执行GB30871-2022,请问,盛装纯化水不锈钢储罐、生活水箱、洁净消防水池仅密闭憋氧、通风即可消除缺氧,依据 GB30871-2022 及配套应用问答,是否不属于受限空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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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的要求,受限空间指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包括反应器、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
安**
原油仓储企业(仅仓储,未有其他生产或炼化工艺装置),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6座10万立方米原油储罐),其中一座原油储罐进行检维修,该储罐已经清洗,置换,清空,隔离,在其内部进行除锈打磨打磨,或其他动火作业,是否可以按照具有火灾爆炸区域内,已经清空置换隔离的装置的等级,也就是一级动火作业来管理。还是说一刀切,无论储罐和工艺装置状态,只要是重大危险源储罐,只要哪怕其中只有一座原油储罐存有介质,其防火堤内所有动火作业都必须按照特级动火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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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1.2条的要求,存有易燃易爆介质的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的动火作业属于特级动火作业。所以重大危险源罐区防火堤内存有易燃易爆介质时的所有动火作业均属于特级动火作业。
袁**
专家老师好,想咨询一下,氨氧化制硝酸属于氧化工艺,根据氧化工艺的工艺安全控制基本要求,需要对氧含量监测、联锁、报警,因为氨氧化的过程就是需要氧过量来让氨完全反应,反应后在后续的设备中需要氧对一氧化氮氧化成二氧化氮,经过水吸收才能得到硝酸,在整个过程当中,都需要氧过量才能达到最好的氨利用率,如果根据规范要求,对氧含量进行联锁,是否有必要,请老师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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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氧化制硝酸生产过程应严格控制氨空比,氨空比偏高有氧化系统爆炸风险。按照《硝酸生产安全技术规范》(HG/T 30032-2017)第5.2.2.2.1条,氨氧化工序氨空比控制在8.0 ~10. 5;第5.2.2.3.1条,每班应分析氨空比;第5.2.2.3.8条,在气氨与过滤预热后的空气管上设置混合比例自动调节装置并与手动调节相结合,应严格控制气氨的加入量。控制要求混合气(氨/空气)中氨浓度在爆炸极限之外。氨空比、氨浓度、氧含量都是反映氨浓度是否在爆炸极限的指标,是否设置氧含量在线监测、报警、联锁,应联系设计单位或工艺包提供方进行核实。
张**
我公司酸洗塔循环硫酸母液,浓度2%~5%,目前为开放式取样,未设置密闭取样装置,请问2%–5% 稀硫酸母液取样是否必须采用密闭取样装置?相关适用规范条款及推荐配置要求是什么?恳请解答,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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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 3012-2011)第7.2.3条,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介质、甲类可燃气体、液化烃需要密闭取样。 2.《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五)条的要求,对存在剧毒及高毒类物质的工艺环节要采用密闭取样系统。 3.《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9.2.3条的要求,涉及可燃气体、液化烃以及急性毒性属于类别1、类别2介质的装置和储罐,应采用密闭取样系统进行取样。 4.《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规范》(SH/T 3121-2022)第9.1条,根据GBZ/T230判定毒性危害程度属于中度危害、高度危害、极度危害的介质和根据GB 50160和GB 50016判定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可燃气体或甲A、甲B和乙A类可燃液体,均需密闭取样。 核实2%~5% 稀硫酸母液是否属于上述特性,如果是,就应该密闭取样,如果不是就不需要。
李**
专家们,你们好。关于管廊上动火问题,如果管廊上没有甲、乙、丙类物料,不存在火灾爆炸风险,也不属于火灾爆炸区域。请问这个动火可以按二级动火来办理么,遇节假日、公休日和夜间等特殊时期升一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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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1.3条的要求,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李**
领导们,你们好。我想咨询下:如果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不属于甲乙类产品),那么企业内部的丁戊类车间和仓库内动火作业遇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和夜间等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可以不升级么?还是企业自己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敬请你们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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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1.1条的要求,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分为特级动火、一级动火和二级动火三个级别;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崔**
专家老师好!想咨询:酸洗塔内循环硫酸母液(硫酸浓度 2%~5%),目前采用开放式取样,未设密闭取样装置。请问:2%~5% 稀硫酸母液取样,是否必须采用密闭取样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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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 3012-2011)第7.2.3条,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的介质、甲类可燃气体、液化烃需要密闭取样。 2.《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五)条的要求,对存在剧毒及高毒类物质的工艺环节要采用密闭取样系统。 3.《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9.2.3条的要求,涉及可燃气体、液化烃以及急性毒性属于类别1、类别2介质的装置和储罐,应采用密闭取样系统进行取样。 4.《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规范》(SH/T 3121-2022)第9.1条,根据GBZ/T230判定毒性危害程度属于中度危害、高度危害、极度危害的介质和根据GB 50160和GB 50016判定火灾危险性属于甲类可燃气体或甲A、甲B和乙A类可燃液体,均需密闭取样。 核实2%~5% 稀硫酸母液是否属于上述特性,如果是,就应该密闭取样,如果不是就不需要。
李**
协会专家:您好! GB30871关于动火分级,将管廊上动火分级为1级。 向专家咨询一下,如果我司的管廊上没有易燃、易爆的介质管线,是否可以降级为二级?感谢指导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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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1.3条的要求,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罗**
专家老师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解读里第二十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品储存企业,是指从事危险品储存活动的企业。“不含销售和使用”是指从事不储存危险品的经营企业以及危险品使用企业不属于办法要求的企业。 请问作为中成药生产企业,中药提取过程中需要使用到乙醇,故此有酒精的储存库,最大储存量小于100吨,属于中成药生产过程中需要涉及使用到危险化学品乙醇。这样的企业算不算危险品储存企业,安全费用提取是否需要按照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管理?感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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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危险品生产与储存是指经批准开展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危险化学品目录》物品,以及列入国家有关规定危险品直接生产和聚积保存的活动(不含销售和使用)。解读也已明确本办法所称危险品储存企业,是指从事危险品储存活动的企业。“不含销售和使用”是指从事不储存危险品的经营企业以及危险品使用企业不属于办法要求的企业。
王**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应用问答中反馈企业禁火区内使用除草机、装载机、风镐、十字锄、铁铲等非防爆工器具和在作业时易发生火花工具进行作业时,均应按动火作业管理,办 理动火作业票,这条应该针对的防爆区域,煤化工企业有卸储煤设施,装载机/铁铲是日常必备工具,日常碰撞产生火花是生产常态,办理动火票不合适,请问企业是否可以根据风险重新划分禁火区,规范动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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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4条的要求,动火作业是指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包括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标准中未明确使用装载机/铁铲(日常必备工具)作业属于动火作业,但动火作业具体适用范围还应执行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另外,卸储煤设施的日常消防管理还应符合《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 1131-2014)的要求,如:进入易燃、可燃物资储存场所的蒸汽机车、内燃机车应设置防火罩;进入丙类物品室内储存场所的电瓶车、铲车和其他能产生火花的装卸设备应安装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等。以及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18)第9章的要求,做好日常粉尘的控制和清理工作。
宋**
普通国内厂区、车间、办公楼,非涉外项目、外籍人员作业区、进出口企业、对外展示区域等,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必须附加英文;无英文算不算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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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色和安全标志》(GB 2894-2025)第6.3条的要求,中文辅助文字字体均为黑体字,英文辅助文字第一个单词的首字母应大写,其余单词字母均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