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兰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目前常用的挪威船级社软件能够很好地模拟埋地液化烃储罐泄漏或破裂的个人社会风险计算吗?该软件能不能对储罐的埋深、覆土情况以及硬化的混凝土等因素进行考虑并采取消减措施,以达到比较准确、真实的事故情景模拟?
白*坡
于2个月前留言:
空分工厂液氧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现场装有氧气报警仪,信号已经接入DCS系统。是否还需要独立设置GDS系统
石*明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好,咨询一个关于特殊作业许可的问题,一项工作,需要先搭设脚手架,然后焊工在脚手架上作业,脚手架搭设使用电动工具(电池)申请了动火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电焊作业申请了高处作业票、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假设脚手架搭设与焊接作业人员资质、安全措施、作业前危险分析、安全交底等都没有问题,关联票均完整。试问下,脚手架搭设动火作业和焊接的动火作业能否用一套票,即申请一张动火票(作业内容包含焊接和使用电动工具搭设脚手架),关联高票(含脚手架搭设、高处焊接内容),一张临时用电
郑*杰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请问液氧、液氮、液氩、液体二氧化碳的低温储罐,该储罐进出液口是否需要加装紧急切断阀?
丁*凯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我去年就取得协会的专家入库证明了,如何取得检查任务?
苏*林
于2个月前留言:
化工企业污水站配电柜(2个)和PLC柜(1个)能放在同一个房间里面?
张*侠
于2个月前留言:
根据GB50160中的7.2.18 液化烃、液氯、液氨管道不得采用软管连接,可燃液体管道不得采用非金属软管连接。如果使用400kg的液氨钢瓶进行通氨反应,钢瓶与反应釜的管道连接使用金属软管是否可以?标准是不是充装时才不能用?
万*峰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已经进入了专家,有入库证明,3年有效期到了,如何延期?
何*为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2025年是否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培训考核的计划?
王*恒
于2个月前留言:
专家您好,临时用电有效时为15天,那么在此期间关联的多张动火作业中的作业人员发生了变更,临时用电作业票证是否可以直接增加人员。如果可以的话那么已关闭的动火作业票证上的作业人员信息就不一致是否可以?
史*云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GB50016-2018版中8.3.2描述:对于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我们有一座丙类仓库,门口连着一个卸货雨棚,有柱子落在地上,这个雨棚对于以上条例中计算需要包含在仓库的建筑面积还是占地面积之内?因为算建筑面积,设计院可以按1/2面积计算,这样总面积不超1500m2,但按占地面积计算,就算雨棚全面积,这样总面积就超1500m2。我的问题是:计算建筑面积,雨棚可以按1/2面积算,那是否计算占地面积时,也可以按1/2面积算呢?
张*青
于2个月前留言:
特殊作业,有些省份规定了电子化审批要求(比如江苏省),即开电子票。 1、如果系统故障,是否可以由纸质票代替电子票?总不能系统故障,该检修不检修吧! 2、现实情况是:开电子票比纸质票耗时长。如果某大型企业遇到系统停车检维修情况,本身检维修工作量很大,在电子票上耗费了大量时间,造成人工浪费,必然增加企业成本。我的问题是:遇到特殊阶段比如系统停车检维修,是不是可以不开电子票,由纸质票代替?谢谢!
沈*晨
于2个月前留言:
专家,您好!《GB 17916-2013 毒害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5-2013 腐蚀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GB 17914-2013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存养护技术条件》中均提及作业人员应持有操作易燃易爆性商品的上岗作业资格证书、腐蚀性商品养护上岗作业资格证书及毒害性商品养护上岗作业资格证书,请教问题: 1、这里的作业人员时指的仓储管理人员,是否需要包含叉车操作人员,车间领用人员? 2、另外此类证书未找到法定培训,是否可以企业内部按照要求进行培训,颁发合格证书呢?
张*祥
于2个月前留言:
我企业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请问生产装置和储罐区对人员数量的管控要求是几人?可在什么标准规范中查看?
折*宏
于2个月前留言:
在重大危险源储罐区管线保温固定铁皮,一定要办理动火作业票吗?能否使用防爆手电钻不办理火票上保温铁皮呢?
郑*杰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氧、氮、氩、二氧化碳的气体充装站,其是否适用团体标准T/TCCSAS 023-2022标准?该充装站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其低温储罐进出口管道上,是否必须设置Ⅲ类紧急切断阀?
曹*兴
于2个月前留言:
公司内部的专业电工实行倒班制,存在不上班期间需要进行临时用电拆除和作业票验收无法到现场的问题。我们想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中验收之前增加一栏“临时用电拆除人员”,在拆除临时用电并开展作业票验收前选择一名非作业票中的作业人员的其他专业电工,然后由该名电工来实施拆除作业和作业票的验收工作。特请教这样实施是否满足特殊作业的管理要求。
徐*华
于2个月前留言:
罐车车顶作业距坠落基准面高度一般超过2m,作业时有高处坠落的风险,应属于高处作业,作业前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但正常情况下危化品车辆的车顶作业应由驾驶员或押运员操作车辆部分,驾、押人员一般只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并无登高证。基本无法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如何操作呢,在化工公司内如果上车顶肯定违规,那只有将车辆开出化工厂外,进行操作,在交通管理范围内 就合规了
李*俊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根据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程GB 19041-2024 那么使用双光气宇三光气进行光气化产品的要求执行第8章节是否需要执行第5.13.7节要求的隔离、夹套等措施,是否需要执行5.13.4节事故收集槽设施,是否需要执行第5.13.5专用氮气系统章节呢?
刘*石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专家培训课件哪里可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