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老师好:请问一下,新发布的GB11984-2024中,4.3.10条液氯储罐厂房、瓶库、充装场所和气化间应采用密闭结构,........其中包不包括卸车场所,是否也要采用密闭机构? 盼复!
回复
您好,江苏省地标《液氯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场地(厂房)安全设计技术规范》(DB32/T 3381-2018)第5.1.1条有相关要求。5.1.1 液氯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装卸场地(厂房)应采用封闭式建、构筑物(以下简称封闭厂房),不得采用露天作业。
w**
老师好,我想问一下,特殊作业票审批完成后,有新的辅助工参与进来这项作业,那么此时,特殊作业票需要重新签,还是只需要对其进行交底,然后可以让他们在接受交底人处签字之后作业。
回复
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4.16条和第4.17条的要求,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安全作业票有效期限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工艺条件、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或作业环境改变时,应重新进行作业危害分析,核对风险管控措施,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
安**
老师好:请问一下,15-20%浓度的氨水,火灾危险性类别是什么?属于可燃液体吗?是否明确规定装车必须使用液下装车鹤管?依据是什么?盼复!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氨溶液[含氨>10%]危险性类别为“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B,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因此不属于可燃液体,规范中无液下装车鹤管的明确要求。
安**
老师好,请问,《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布置设计规范》SHT 3012-2011规范中7.2.3条: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介质、甲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应采取密闭取样。如果,企业使用槽车运输到客户公司,未卸车前的取样,怎样实现密闭取样? 盼复!
回复
您好,建议联系密闭取样器生产厂家,根据槽罐车类型、运输介质进行选型。
安**
老师好:请问一下,在GB11984-2024标准中5.4.1条,液氯气化时,采用盘管气化器,加热介质为热水。那么怎样判断盘管的轻微泄漏(压力没有显示有变化)?是否需要进行热水的PH值在线监测?还是有其他的方法? 盼复!
回复
您好,企业对于轻微泄漏的定义和分级是?具体采用电导率、pH、氯离子浓度还需联系设计单位根据实际工况进行设计选型。
王**
老师好,我单位有PTMEG 成品罐区,上次专家检查提到围堰内设置有电拌热配电柜和控制柜,不符合要求。因PTMEG加了正丁醇所以升级成防爆区,但配电柜属于IIC设备。请问老师是否有规范,谢谢~~
回复
您好,《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AQ3063-2025)第6.6.6条“新建储罐区防火堤内的仪表电缆应采用耐火或阻燃电缆,埋地、封闭电缆槽或镀锌钢管保护敷设。新建储罐区与控制室(含现场机柜室等)之间控制仪表主电缆的仪表接线箱应安装在防火堤外。”
赵**
应急管理部应急厅[2024]86号关于印发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日录(第二批)》的附录中第7类单端面机械密封离心泵和填料密封离心泵(液下泵除外)要求在役设备三年内更换完毕。AQ 3059《化工企业液化经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2024年4月1日实施)第6.2.3.2 液化烃储罐区离心泵应采用双端面机械密封。请问1、在役的液化烃离心泵是三年内更换完毕还是立马更换为双端面机械密封?2、如不更换,按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11条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能否判定为重大隐患?
回复
您好,1.三年内更换完毕。2.属于重大隐患。
安**
请问老师,《高处作业分级》GB3608-2025,里面的分级标准,如半封闭的6层厂房,每层4米,四周有外阳台,有封闭的1.2米高的水泥防护栏。在5层地面作业时,作业点如果以6米画圆,基础高度为16米,距离阳台边沿为5米,这个点的作业按GB3608是不是应该划入三级高处作业,如果这样的话,很难让人理解,阳台的宽度为1.2米,这个点离阳台还有3.8米,理论上人员即使坠落不可能掉到一楼室外地面啊!
回复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半封闭的6层厂房,每层4米,四周有外阳台,有封闭的1.2米高的水泥防护栏”,水泥防护栏高度,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5.2节栏杆高度的要求;在5层地面作业时,由于受到水泥防护栏有效的安全保护,该作业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8条规定的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处进行的作业”。
刘**
请问,我想查询化学品的SDS,能不能推荐几个权威的数据网站,谢谢。
回复
您好,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化学品知识图谱:https://chem.axdxa.cn/home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化学品安全信息平台:https://whpdj.mem.gov.cn/publicInternet/chemicalsData Chemical Book:https://msds.chemicalbook.com/
孙**
专家您好,我是焦化厂职工,想请问一下,装置现场、煤焦通廊有设计好的固定检修箱,并且检修箱上有快速插头,使用电动工器具、电焊机时,只需要将快插连接并送电就可以使用。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办理临时用电票?望回复为盼。
回复
GB 30871-2022 规定: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其所包含的情形主要有:在生产装置、厂房内设置的检修配电箱或其他电源接临时用电线路、使用防爆插头在配电箱防爆插座接临时用电线路、在办公场所的配电箱或电源插座接临时用电线路,用于生产区的各种电气设备的作业。按照以上内容,需办理临时用电票。
赵**
高处作业分级新标准(GB 3608-2025)公布后,变为强制标准请问1、高处作业分级新标准中作业区和GB4053.3-2009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中3.7.1中工作平台是否为一个概念?2、高处作业分级新标准附录中高处作业计算高度实例中均未画护栏,请问在作业高度超过2M安装符合GB4053.3-2009的防护栏内进行作业,是否需要按照高处作业对待?
回复
您好,1.《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2025)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中无《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标准的术语和定义中也无作业区的术语定义;2.符合《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 4053.3-2009)第5.2节栏杆高度要求的防护栏杆,应视为固定式的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在防护栏杆内进行作业应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8条规定的高处作业“在距坠落基准面2m及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赵**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主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应用问答[GB 30871-2022]第43页第52个问题回复为“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主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应用问答[GB 30871-2022]第47页第34个问题回复”。而现实中政府各项检查中,要求临时配电箱必须是防爆的?请问企业该如何执行?用非防爆的配电箱有可能判定为重大隐患,如果用防爆的配电箱,企业增加成本。
回复
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10.5条的要求,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气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刘**
请问,现在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器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外检或自行组织)吗?公司内部自行验证其有效性是否合规?
回复
您好,请查看GB 15322.1-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 1 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GB/T 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JJG 693-2011《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等相关标准。
刘**
您好,有些时候需要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在哪里能查到这些单位?有没有名录?能不能推荐几家?谢谢。
回复
您好,请关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微信公众号,手机在公众号搜索“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单位”,可以获取相关单位信息。
赵**
不取证危化品使用企业是不是可以不做现状评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网上公布的一些应急局执法案例,一些企业达不到申请危险化学品使用证的也就行了处罚,请问危险化学企业必须现状评价?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中,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方案”。第三十二条“适用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