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陈*军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我单位计划创建一级安全标准化,想请贵单位给予指导,能不能联系沟通一下。

回复:
您好,已联系相关部门人员答复

曹*林

于2个月前留言:

专家您好,依GB30871规定,某些特殊作业时可以派“双监护”,请问施工厂商“作业负责人”可以担任“监护人”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第4.10条规定“作业期间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由具有生产(作业)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佩戴明显标识,持培训合格证上岗”。第6.8条b)规定“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增设监护人员”。GB 30871-2022中没有“双人监护”的要求。如果地方文件有“双人监护”要求的,应执行地方文件的要求。作业负责人是实施特殊作业人员中的负责人,可能是承包商,也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有关人员;特殊作业票审批人一般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有关人员。监护人可能是承包商人员,也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企业中有关人员。如果作业负责人与安全作业票审批人经过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监护专项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且作业负责人不参与作业,作业负责人、安全作业票的审批人可以担任作业监护人。

李*飞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在用的危险化学品中间储罐容积改小,企业需要哪些手续?企业完善内部设备变更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资料,自行组织专家验收是否可行?

回复:
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 第45号)的要求,对在役危险化学品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包括变大和变小)的,属于改建项目,应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建议与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沟通确认是否适用简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程序和内容的情形。

刘*强

于2个月前留言:

化学品理化性质参考什么标准为主,例如乙炔气的爆炸极限有很多版本,具体以哪个,还是都可以

回复:
您好,针对化学品相关信息(危险性类别、理化特性等)查询,建议在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服务互联网平台化学品安全信息平台(https://whpdj.mem.gov.cn/publicInternet/chemicalsData)进行查询。

金*柱

于2个月前留言:

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平台,法律法规单元下地方法规文件库中,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24年9月27日修订,11月1日实施。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需要更新。

回复:
您好,感谢提醒,已联系相关部门解决。

洪*铜

于2个月前留言:

《常用危险化学品安全周知卡编制导则》于2017年废止,请问现行标准是什么?专家检查时为什么仍会核查现场安全周知卡张贴情况?

回复:
您好,请查阅AQ/T 3047-2013《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31部分: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性标志》,相关标准登入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平台(https://law.chemicalsafety.org.cn/)观看。

刘*友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怎么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回复:
您好,请关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网站,及时获取相关活动信息。

安*才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证书什么时候报名,报名费多少,怎么学习考核?

回复:
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请联系咨询吕晓蓉15066881125。

曾*聪

于2个月前留言:

本企业欲建立丁二烯罐区,但是遇到罐区丁二烯尾气排放难题(建立火炬有困难) 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第6.3.13 条:液化烃储罐的安全阀出口管应接至火炬系统。确有困难时,可就地放空,但其排气管口应高出8m范围内储罐罐顶平台3m以上。 但是GB 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列出: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请问企业该如何执行?

回复:
您好,建议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核实方案合规性与可行性。

蒋*勇

于2个月前留言:

您好,我已经进入协会专家库,请问怎么申请才能取得专家证,怎么样才能参加工作,需要联系哪个部门?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联系您。

江*涛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有个问题请教一下,有机易燃溶剂使用四氟管道输送,这个输送过程中的产生的静电如何消除啊?一般的碳钢或不锈钢管道使用螺栓连接和静电跨接将产生的静电导走消除,但是四氟管绝缘性能很好,溶剂输送产生的静电在管道内隔绝了无法导除,会不会累积后集中放电造成较大的安全事故

回复:
您好,对于非腐蚀性有机易燃溶剂不建议使用内衬聚四氟管道输送,如必须采用内衬聚四氟管道输送有机易燃溶剂,可选择由抗静电聚四氟乙烯材料制作的内衬聚四氟管道,并采取跨接、接地措施,同时严格控制管道流速不高于1m/s。

张*生

于2个月前留言:

协会各位专家好:我单位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属于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目前在正常生产的装置区内进行VOCs项目改造。因此急需咨询如下问题: (1)承包商有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建筑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2)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需考取应急部门哪类“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是否可行。 请专家明确答复,急急急!

回复:
您好,一是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2〕17号)第四条的要求,环保设备设施新、改、扩建项目应履行环保和安全“三同时”相关手续,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 二是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第六条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的要求,该工程可由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资质等级根据工程概算确定),且要求设计单位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三是贵公司当前选择的承包商为建筑类施工企业,不具备设计资质,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47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的相关要求,该承包商所具有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污染修复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程中型以下及其他小型环保工程施工,其中大气污染治理工程为:小于3万立方米/小时的其他工业废气治理项目。为确保VOCs环保设施技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建议贵单位聘请监理单位把控设计和施工质量,实现本质安全。 四是建议贵公司从设计、施工、采购及系统调试运行等各环节加强VOCs改造项目全过程安全管控。该承包商为建筑类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四条的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地方政府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可从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陈*超

于2个月前留言:

你好!有2025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自评员培训班招生计划及联系方式吗?请发我邮箱。

回复:
您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请联系:吕晓蓉15066881125

魏*博

于2个月前留言:

各位老师好,1、我已经认证协会专家;后续如何参与协会相关工作?协会是否有相关安排?2、协会专家是否有专门的微信群,如何进群?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请保持电话畅通。

刘*强

于2个月前留言: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第3.2.1条要求: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车间主任或工段长等非技术人员是否需要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回复:
您好,基层各专业管理与技术人员是本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主体,也是确保在本专业所管辖范围内的风险管控措施完好性的保障,因此,每天要求他们,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这里并没有对车间主任或工段长提出要求,但如果车间副主任或工段长同时兼着技术人员,则应按要求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王*恒

于2个月前留言:

各位老师,请问各个类型的作业票中,安全措施每一条都应该由那些人来确认,有没有相关的要求和模板!麻烦帮忙解答一下

回复:
您好,每个安全作业票要求的安全措施不同时,应同时执行各作业票中的措施要求。企业根据实际分配相关工作人员确认。

王*荣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关于氯化反应的判定,工艺简介是引入氯原子,那么引入氯离子是否就应判定为非氯化工艺?危险特点列举了6项,是否有一项符合即可判定?具体如:CH3Cl +(CH3)3N (CH3)4NCl 三氯甲烷和三甲胺作为原料,以乙醇作为溶剂,反应生产四甲基氯化铵,四甲基氯化铵中的氯有电负性,是否就不满足工艺简介判定的条件?依据危险特点:1、氯化反应是一个放热过程,尤其在较高温度下进行氯化,反应更为剧烈,速度快,放热量较大——该反应放热,但放热量小,风险评估工艺危险度为一级;2、所用的原料大多具有燃爆危险性——原料三氯甲烷和三甲胺均具有燃爆特性;3、常用的氯化剂氯气本身为剧毒化学品,氧化性强,储存压力较高,多数氯化工艺采用液氯生产是先汽化再氯化,一旦泄漏危险性较大——该反应不用氯气作为氯化剂;4氯气中的杂质,如水、氢气、氧气、三氯化氮等,在使用中易发生危险,特别是三氯化氮积累后,容易引发爆炸危险——该反应不存在氯气中杂质的问题;5 生成的氯化氢气体遇水后腐蚀性强——该反应不生产氯化氢;6氯化反应尾气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该反应不生成尾气。 请解释危险工艺的判定逻辑,非常感谢。

回复:
您好,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中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和其他工艺,但参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三、将“次氯酸、次氯酸钠或N-氯代丁二酰亚胺与胺反应制备N-氯化物”列入“氯化工艺”的典型工艺中的逻辑。以三氯甲烷和三甲胺反应生产四甲基氯化铵符合可以列入氯化工艺中的非典型工艺。

魏*博

于2个月前留言:

各位老师好,1、我已经认证协会专家;后续如何参与协会相关工作?协会是否有相关安排?2、协会专家是否有专门的微信群,如何进群?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答复。

谢*勇

于2个月前留言:

请问下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具体定义是什么?线路板行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算吗?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的要求,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使用条件(包括工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根据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建立、健全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除外),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大部分线路板行业的清洗、蚀刻等环节涉及多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属于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

谢*勇

于2个月前留言:

老师好!本人已经进入协会专家库,取得了专家证,协会怎么没有老师和我安排工作?协会是否有微信群吗?专家的考核怎样才能完成?我的电话

回复:
您好,已通知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