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标准化”当成一个“动词”

    在安全生产领域,“标准化”可以是一个“名词”,意思是企业通过建章立制、排查治理隐患、规范生产行为,使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标准化”可以是一个“形容词”,是形容一个企业各生产环节达到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标准化”也可以是一个“动词”,是指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按照标准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把“标准化”仅仅当作“名词”的企业,只会把“标准化”的牌子挂在会议室或荣誉墙上,以便向别人炫耀企业取得的成绩;把“标准化”仅仅当作“形容词”的企业,只会把“标准化”写进各种总结材料和宣传资料,证明企业又增加了一道靓丽光环;只有把“标准化”当作“动词”的企业,才能真正按“标准化”要求组织安全管理活动,巩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动态循环、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

标准化创建工作是制定标准、执行标准并在企业生产过程中不断检验和完善标准的过程。标准的创建和标准的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去制定标准,执行就没有依据;不去执行标准,标准就没有了生命力,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制定好标准是“标准化”的前提,让“标准化”这一“名词”内涵更加丰富。有的单位和领导将标准化创建当作“任务性活动”或是“政绩工程”来抓,组织几个人搞突击、编材料、造现场、迎评审。标准化文本做的非常漂亮,但不能和企业实际对照。虽然标准印成了册,制度挂上了墙,但这样的“标准化”中看不中用,难以发挥作用。因此,标准化创建也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改变那种为创建而创建、为达标而达标的做法,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企业特点,使制定出的标准能够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执行好标准是“标准化”的根本,让“标准化”这一“动词”更具活力。离开了执行,再好的标准也没有意义。有的单位和领导还未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达标完毕就将“标准化”工作束之高阁,回到了安全管理的老路。事实上,标准的效用不仅取决于自身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更取决于标准的执行力的大小。“徒法不能自行”。首先要做好标准化的宣传教育,让企业上下了解标准、掌握标准;其次要做好标准化使用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标准化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标准化用的好、行的通、管的住;最后要做好标准化的持续改进,结合企业使用效果和政策法规变动,不断对标准进行修订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使标准更加合理、更具活力。

    (修建

CCSA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3年10月08日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