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立于2022年8月30日。
专委会是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的分支机构,由涉及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及应用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相关团体自愿组成;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另行制订章程,不发放任何形式的登记证书,在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承担。
专委会工作的核心是服务,基本职责包括宣传与培训、交流与合作、管理与规范、监督与维权,具体见专委会工作规则。
专委会委员名单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委员 |
| 1 |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程春生 |
| 2 |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 程长进 |
| 3 | 天津大学 | 卫宏远 |
| 4 |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张宏哲 |
| 5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多英全 |
| 6 | 南京理工大学 | 陈网桦 |
| 7 | 青岛科技大学 | 谢传欣 |
| 8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 | 朱鹏飞 |
| 9 | 中国石化安全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张帆 |
| 10 | 厦门大学-厦门熙宝源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化工安全联合实验室 | 黄加乐 |
| 11 | 国家民用爆破器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 钱华 |
| 12 | 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冯桂 |
| 13 | 南京泰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杨锦飞 |
| 14 | 浙江化安安全技术研究院 | 谢刚 |
| 15 | 山东润博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王建娜 |
| 16 | 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 李亚南 |
| 17 | 湖南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陈明 |
| 18 |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安全实验室 | 章周舜 |
| 19 | 山东金特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姜仁龙 |
| 20 | 福建中检康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华侨大学化工工艺与本质安全研究所 | 刘勇军 |
| 21 | 诺诚(深圳)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黄飞 |
| 22 | 巴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检测中心安全技术实验室 | 郁晨峥 |
| 23 | 甘肃省化工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李卫平 |
| 24 | 德凯质量认证(上海)有限公司 | 曾小明 |
| 25 | 上海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拓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葛安卡 |
| 26 |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 刘香 |
| 27 | 上海合全药物研发有限公司工艺安全评估实验室 | 范利 |
| 28 | 索尔维投资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 马莹莹 |
| 29 | 江苏安泰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王跃 |
| 30 | 江苏国恒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许杰 |
| 31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分析测试中心 | 王旭明 |
| 32 | 杭州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陈磊侃 |
| 33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EHS研究中心 | 卢炯 |
| 34 | 台州学院医化过程安全风险评价中心 | 武承林 |
| 35 | 浙江华颀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舒理建 |
| 36 | 常大-时立态合联合安全实验室 | 邢志祥 |
| 37 | 浙江博安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闫明军 |
| 38 |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安全实验室 | 王梓臣 |
| 39 |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安全评估中心 | 刘承伟 |
| 40 | 江西和元安全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肖峻 |
| 41 |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程基础研究实验室 | 胡爽 |
| 42 |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测中心 | 牛纪胜 |
| 43 | 山东省农药科学研究院产品检测中心 | 丛云波 |
| 44 | 重庆阁睿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金锴安化学过程安全实验室 | 唐继垒 |
| 45 | 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陈敏剑 |
| 46 |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 胡斌 |
| 47 | 康宁反应器技术有限公司 | 姜毅 |
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机构自律公约
(试行)
为推进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评估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评估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公约。
第一条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成员单位均承诺充分尊重并自觉信守本公约,自觉接受专委会纪律委员会的约束,自觉接受政府监管、社会监督,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第二条 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第三条 充分理解并尊重反应过程客观规律,用真实热稳定性数据反映评估结果,为企业工艺技术优化及安全风险防控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
第四条 遵循客观独立、公正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不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不提供虚假报告。
第五条 同行之间相互尊重、同业互助。不以非正当手段排挤、损害和打击同行,不损害他人名誉。靠质量和信誉参与竞争,杜绝无序、恶意竞争和不正当的市场竞争。
第六条 坚持廉洁自律,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坚决抵制商业贿赂。
第七条 恪守有关商业和技术的保密协议或约定,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只在规定的范围和条件下使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或扩散。
第八条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杜绝一切损害企业及其他任何组织、个人知识产权的行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他人科技成果,拒绝抄袭、造假等一切不端行为。
第九条 有权向纪律委员会举报违反本公约和评估工作中的违规行为。
第十条 对于违反本公约的评估机构,无条件接受由纪律委员会视不同情况给予的约谈、警告、内部通报、社会通报、取消专委会委员资格、从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推荐名单中除名等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