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安监局与企业畅谈危化品领域标准化工作

    12月2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监局危化处牵头,在银川市召开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座谈会,与全区五个地市安监局分管领导、危化科科长和中石油宁夏销售公司、中石化宁夏石油公司、宁夏宝塔石化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人共20余人,共同探讨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 
 
    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缓慢、达标企业标准化质量不高、安监部门推进标准化建设的力度不够等问题,自治区安监局结合实际,要求将2013年10月30日作为未达标企业的最后整改期限。为达到此目标,各与会人员各抒已见,畅谈体会,共同研究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对策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措施,也是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大家建议,对在各市县设置站点较多的企业,要采取区块打包的形式进行统一评审。对在规定时间内经整改未达到最低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要采取责令停产整改或延期换证、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同时,对到期未达标企业及时抄送工商、税务、银行、电力、水务等部门,联合进行整治。座谈会同时研究确定了小、微型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座谈会最后确定了“三个不可突破”,即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的时限不可突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的标准不可突破;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范围不可突破,以保证达标目标如期实现。
 
宁夏安监局
2012年12月26日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