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诚信机制建设
一是完善诚信机制的激励约束政策。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警示制度,对诚信等级列为D级的企业进行警示,实施重点监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
二是推进融合。依靠资金奖励、走访、检查、树立典型等措施切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同时,通过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激励和约束政策,进一步深化标准化的开展。在推进的过程中,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进行整合,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机制。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自评工作中,对安全生产守法、承诺、事故等情况进行自评,由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对因发生事故、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及未履行安全生产承诺的企业,对其安全生产诚信等级重新进行评定。
三是横向融合。将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设和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融合,根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与企业信用信息挂钩,联合工商、质监、税务、社保、金融等部门(机构),对信用综合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优惠,对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在法定权限内予以约束。
CCSA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08月22日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