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多举措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日前,浙江省安全监管局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要求2012年切实落实相关举措,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引导督促企业负责人依法依规将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负责人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生产的过程管理,及时组织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全省各县(市、区)安监局在2012年全部建成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全面收集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建立诚信信息数据库。逐步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安全信用程度综合考评标准,建立相应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制约”的原则,对诚信的企业给予激励,对诚信一般的企业采取相应的限制措施,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给予制约。

  三是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引导企业全面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快制定《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标准。继续抓好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区域”培育工作,选择一批标准化创建成效突出的县(市、区)为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区域。

  四是进一步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与治理机制,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健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实施监控治理。完善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全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网络化平台,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监管。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2012年03月07日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