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积极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一是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设区市安监局或经贸委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企业报送的《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表》中,县(市、区)安监局和设区市安监局、经贸委应同时签署意见后报省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机构(即省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省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报省安监局,经省安监局研究同意后通知其对企业进行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二级评审机构应将申请表退回企业,并告知设区市安监局或经贸委。

     
二是在国家安监总局安全标准化二级、三级评审通用标准下发前,福建省安全标准化三级评审标准参照《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评分标准指导意见》执行。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标准执行《福建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实施细则》。

三是省安全标准化二级评审机构在对直接申请二级达标企业评审时,如评审得分在65分(含)至74分之间,设区市安监局应认定其为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本《通知》下发前已取得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的企业在原等级有效期满再重新提出达标评审时,原则上应首先申请三级标准化达标评审。对在三级标准化运行中实现了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企业,可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四是今年41日前已申报考评的企业按原规定办理。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2011年03月17日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