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实施财政奖励政策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
为加快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引导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江山市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安全标准化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补助实施办法》。
《办法》对实施对象、申报条件等做了具体规定,对按规定首次达到省级、衢州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并通过考评验收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市财政将实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获得省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衢州市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江山市还将对安全标准化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制度,安监、财政等部门将对获得奖励的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监督,确保安全标准化奖励资金专款专用。
《办法》对实施对象、申报条件等做了具体规定,对按规定首次达到省级、衢州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并通过考评验收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市财政将实行一次性以奖代补,获得省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获得衢州市级安全标准化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江山市还将对安全标准化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制度,安监、财政等部门将对获得奖励的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监督,确保安全标准化奖励资金专款专用。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
2011年03月17日 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