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等2


安监总危化〔2006〕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危化字[2005]198号)的有关规定,由省级安全监管局推荐,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考核合格,报安全监管总局审核,现核准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等27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为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一批)。
   
附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一批)
  1.中国石化齐鲁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
  2.青岛海晶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湖北宜化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
  4.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
  5.山东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烟台万华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7.江苏江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舞阳双力实业有限公司
  9.山东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化肥厂
  10.聊城鲁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化肥厂
  11.山东红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兖矿鲁南化肥厂
  13.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14.兖矿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15.济宁金威煤化工分公司
  16.四川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17.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双狮(张家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9.优利德(江苏)化工有限公司
  20.烟台招金励福贵金属有限公司
  21.镇江南帝化工有限公司
  22.江苏丹化醋酐有限公司
  23.丹阳中超化工公司
  24.江苏科特涂饰有限公司
  25.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储运厂
  26.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
  27.中国石化集团青岛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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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3月03日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