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五举措”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今年来,福建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力争年底前应达标单位全面实现达标。

    一是领导重视,持续部署。今年2月21日,省委书记尤权、省长苏树林在省委常委会上,分别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工程,永远不能懈怠,要落实责任、严格制度、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徐钢副省长在省政府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上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省政府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下达给各地及有关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持续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是健全机制,持续推动。进一步落实信息报送、通报点评、督导考核等工作制度,并把季度通报抄送省政府领导和各地政府主要领导;省安监局联合省经贸委、人社厅、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和福建银监局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八项”政策措施,督促行业管理部门按照“三有”(有一套规范的评审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有一套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政策措施、有一支高素质的评审服务队伍),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七个必须”(必须亲自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健全管理制度规程、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必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全面整治事故隐患、必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深化培训。在福建日报、省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设立专栏专版,在中国福建政府网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线访谈,在省安监局门户网站设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栏,在《安全与健康》杂志刊登《致全省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政策,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取“政府安办牵头搭台、行业唱戏”的模式,分级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内审员培训,提升评审机构对标评审能力和企业创建能力。

    四是“回头看”,巩固成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回头看”,下功夫抓提升、抓质量。督促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和持续改进工作。重点检查选用标准是否准确、查评工作是否规范、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有效。对选标不当、降低标准的及时予以纠正;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标准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撤销达标等级;对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给予通报、曝光,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巩固创建成果。

    五是对接“国标”,完善提升。及时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完善提升工作,对国家部委已制定专业评定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工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电力、水利等行业,开展对接“国家标准”持续改进、完善提升工作,并在2015年实现达标;对国家部委尚未制定专业评定标准的林业、学校等行业,继续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标准》开展达标创建和持续改进、完善提升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3年05月21日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