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一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切实加大对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力度,着力解决思想认识、工作方式、建设思路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努力营造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企业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加大安全投入,落实安全保障。督促企业切实摆正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摆正基础建设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摆正企业效益和社会校益的关系,不要急功近利、杀鸡取卵。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规范和要求,舍得花本钱保障企业生产各个环节的安全投入,确保各个生产环节的达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积极创造条件,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奠定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正视全市企业创建安全标准化的技术力量薄弱的实际,切实加大科技投入,舍得落实单位骨干人员抓企业标准化,舍得送优秀人员外去培训学习标准化,舍得聘请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做技术支撑,舍得用高薪请业内专家帮助创建标准化。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强化政策激励。凡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三级及以上企业不得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有关部门不将其评为先进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不得作为劳模等先进个人的候选人。同时,各级政府优先支持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发展,对未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化的企业,暂缓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优先发放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贷款;保险公司可适度下调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保险费率,上浮未达标企业保险费率;人社部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按下限费率计算保额;工商部门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作为中国驰名商标推荐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质监部门重点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参加政府质量奖、四川名牌评选;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安全监管、财政、银行等单位对需要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企业,可实行差别化浮动管理;各类财政性扶持资金优先支持达标企业。
四是加强监管监察,强力推动达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企业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罚重处;对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最低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企业,督促其改造提升,达标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