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关于征求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管四函〔2013〕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四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3年12月2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剑,010-64463086。

    电子邮箱:liujian@chinasafety.gov.cn

    附件:《化学纤维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  


监管四司
2013年12月6日
 
陈国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3年12月09日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