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全标准化达标时限比国家要求全面提前

      记者从4月27日福建省政府安委会在厦门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会上获悉,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时限比国家要求全面提前。

  提前达标具体时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旅游(星级宾馆)等13各行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其他行业(领域)70%的企事业单位在2012年底前实现达标;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在2012年6月底前建成整体达标示范园区(工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各设区市在2012年底前要有县(市、区)实现整体达标,全省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在2013年底前实现全面达标。

  同时,福建省政府安委会还确定,福州、厦门、泉州市为该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示范城市,这三个市在6月底前要建成一个安全园区,其余6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确定不少于1个的示范县(市、区),年底前要完成1-2个安全园区创建工作;全省各个县(市、区)要确定2-3个的示范乡镇(街道)。

  据悉,福建省自2008年开始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为了保持与活动范围一致,去年,该省要求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行业领域(包括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全省煤矿生产企业已于2011年底全面实现了达标。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2年05月02日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