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对危化品安全标准化自评员备案管理

      近日,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按照《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受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员进行备案管理,对没有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员、登记人员上岗培训的企业,将视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无效,不予进行登记工作。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2年02月21日 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