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加强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管理
为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促进连云港市标准化(三级)考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连云港市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考评标准,规范考评程序。
企业要严格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自评工作,标准化咨询和考评机构要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咨询、考评工作。危化品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严格按照企业自评、县区安监局初审、市安监局形式审查、考评机构考评、市局抽查颁证五步程序进行。标准化考评机构必须在接到县、市安监部门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审核认可意见后,方可组织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对未通过县、市安监部门审核认可的,不得对该企业开展标准化考评。考评机构擅自对企业开展考核验收的,其考评结果无效。企业通过考评机构考评后,要及时将考评报告报县、市安监局备案。市安监局将组织对考评报告进行审查,并按比例抽查企业标准化建设现场,对符合要求的,颁发标准化(三级)牌匾和证书,并在网上予以公告。
陈国芳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2013年12月24日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