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就河口区2017年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复查情况进行通报

受河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2017年10月16日至11月4日,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分3批帮助河口区6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与使用企业,对其在2017年内经协会3次检查、当地安监部门执法检查与第二轮化工生产企业安全评级工作中发现的,且在之前复查中未整改到位的全部问题整改进行了集中复查。
 
2017年11月29日,协会总工程师程长进赴东营市河口区,对本次复查情况进行了集中通报。河口区安监局局长吴红波、党组副书记王文近,各镇(街道)分管领导,河口经济开发区、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主管领导,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共150多人参加了通报会。
 

图1  通报会现场
 
程长进在通报中指出通过本次复查可知,在河口区安监局的大力督促下,在企业自身的努力下,大部分企业对查出的问题整改比较重视,对检查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改进,部分企业还针对培训不到位和能力不够的方面开展了颇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教育。从本次复查工作来看,一些企业在制度、台帐、记录与操作规程完善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企业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在企业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也有所提升,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有所增强。但也暴露出总体整改率较低、各企业整改率参差不齐等问题。对于未整改的或整改不到位的一些问题,程长进要求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对于暂时不能整改的问题,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落实治理的各项措施,对治理情况进行监控,保证按期完成。
 
通报结束后,河口区安监局局长吴红波针对安全检查问题整改复查通报情况以及全区安全生产状况,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1.继续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治理,12月中旬必须完成;2.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改力度,12月中旬对整改率较低的企业再次复查1次,如果整改还未完成,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按山东省安监局要求,完善双体系建设,避免走过场现象;4.建立智慧安监系统;5. 强化安全保障工作。

程长进|陈国芳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7年12月05日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