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风险可接受标准》等五项标准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7月27日,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正式发文,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风险可接受标准》等五项标准开始在全国范围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各地及有关部门于8月31日前反馈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http://www.chemicalsafety.org.cn/下载)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风险可接受标准》(征求意见稿)看点:
       标准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
      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首先将防护目标分为高敏感防护目标、重要防护目标、一般防护目标3大类。其中一般防护目标按照规模分为3个小类,并对每类目标的具体建筑类型和规模进行了规定;最后列明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周边各类防护目标的个人风险可接受标准。
        社会风险可接受标准:社会风险可接受标准采用ALARP原则,通过两个风险分界线将社会风险图划分为3个区域,即:不可接受区、尽可能降低区和可接受区。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征求意见稿)看点:
      在近年来开展的专题研究和大量试点验证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危险化学品装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数量推荐了两种用于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的方法。
      事故后果法,对事故后果法的计算程序、基础资料收集、最严重事故情景确定、事故后果计算公式、不同类型防护目标对应的空气冲击波超压安全阈值提出了具体要求。事故后果法适用于涉及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标准中对事故后果法的计算程序、基础资料收集、最严重事故情景确定、事故后果计算公式、不同类型防护目标对应的空气冲击波超压安全阈值提出了具体要求。
      定量风险评价法,对定量风险评价法的计算程序,单元确定要求,计算流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风险可接受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定量风险评价方法适用于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且毒性气体或易燃气体的设计最大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之和大于或等于1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标准中对定量风险评价法的计算程序,单元确定要求,计算流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风险可接受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修订GB 18265,征求意见稿)看点:
      标准修订的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由原《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改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标准适用范围,新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仓库、危险化学品商店类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汽车加油加气站、石油库、独立的液化烃储存库、液化天然气储存库这类有专门标准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从其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与定义根据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进行了更新。
       修改了原标准中大中型仓库防护距离1000米的单一、硬性要求,本次修订标准根据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类别和数量,采用事故后果计算、定量风险评价等方法来确定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
      取消零售业务的店面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的要求,并对危险化学品商店的储存量进行了不超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临界量的规定。
      标准中不再规定从业人员素质、运输等要求。
 
      《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导则》(征求意见稿)看点:
      《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完整性管理导则》作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系列标准之一,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生产储存设备设施(包括动静设备、电气仪表以及安全、消防设施)等全生命周期内的完整性管理。重点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并实施设备完整性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包括:
      方针和目标
      组织机构、资源、培训与文件控制  
      设备选择和分级管理
      风险管理
      过程质量保证
      检查、测试和预防性维修
      缺陷管理
      变更管理
      检查与审核
      持续改进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修订AQ/T 3033,征求意见稿)看点:
      修订原则:
      1)  基本保持原标准框架,力求使设计体系更系统化、完整化;
      2)  更新并补充现行国内安全新法规、新标准要求;
      3)  突出并强化基于风险的本质安全设计内容和要求;
      4)  适度引进国外安全设计新理念、新方法、新标准,保持先进引领性,加强可操作性。
      标准适用范围,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
      补充现行国内相关安全新法规、新标准的要求。例如,第5章建设项目各阶段安全设计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细化了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安全设计管理要求,主要包括前期设计阶段、基础工程设计阶段、详细工程设计阶段、施工安装阶段、投料试车阶段和项目建成阶段。
      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几年发布的相关安全设计管理规定,对第7章项目安全设计及审查进行了完善,整理了安全设计要点和重要设计文件审查示例,增加了本质安全审查、SIL评估和开车前安全审查等要求,加强对安全设计质量控制检查的可操作性。
      吸取近几年国内外的重特大事故教训,补充安全设计要求,在第8章项目安全设计变更控制中,补充了在实施重大设计变更前应进行危险源辨识及分析,确认设计变更是否会带来新的风险和隐患,并强调设计变更要经过相关审核批准。
 
 


卞际|刘萍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7年07月27日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