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
笔者认为,必须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强化安全责任,改进安全监管,才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当前,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虽已全面提出,但是执行中未到位的现象比较多。主管、监管部门交叉责任范围,互相推诿、管理空白区的情况时有遇见,例如,很多地方商贸场所的安全主管部门不明确。甚至有些部门只抓好管的、有利可图的对象,对于难监管、没好处的不闻不问,排除在监管范围之外。
其次建立部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在一些业务部门,承当职责较多,安全生产只是其中一部门,存在安监监管机构、人员不健全,体制机制跟不上的情况。因此,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都要对照部门职责,配齐配足人员、机构,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把安全生产纳入正常工作轨道。
三是提升部门安全管理的技能。安全生产是一门边缘科学,监督、管理部门对行业内部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否了如指掌,成为行家里手,是监管效能的直接决定意识。当前部门的监管工作能力参差不齐,监管的效果当然要打折扣。建议从上到下全面提升专业监管能力,配置较强的检验、检测、探测设备和专业人才,加强系统内同类人员的培养交流,不断提升监管、监察的能力水平。
四是加大部门监管的考核力度。考核是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挥棒,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考核力度不够大、强度不够狠,缺乏动真碰硬。建议提升部门考核力度、强度,安全监管对国有企业和其他企业一视同仁,加大事故处罚力度,处罚数额可以与企业的年度销售额挂钩等。
五是改善安全监管环境。安全监管需要良好的社会氛围支撑,虽然当前,社会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已有所认识,但是,社会舆论往往把事故归结到“安监部门”,认为事故都是安监部门的责任。建议,各级政府安委会应按照国家企业行业分类,定期公布行业安全主管、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做到不重不漏,权责清晰。事故发生后,应有主管、监管部门面对媒体,安监部门作为事故调查组牵头部门要把好自己的位置。
厘清责任是前提,强化责任是保障,改进监管是手段,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是目的。各级安全生产职责部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才能逐步实现安全发展。
(评论员丁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