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暗访将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发展

    当前,国务院安委会督察组分赴全国各地,冒着高温,直插企业生产现场,通过明察暗访,督查检查到了不少问题,同时也发现了不少安全管理好的做法。

有人认为,既然强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就没有必要兴师动众搞安全大检查。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主体责任落实了,并不代表不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笔者认为,在我国当前安全生产状况下,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中的各种漏洞,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将有力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向前发展。

第一,进一步提高了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以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党政“一把手”齐抓共管,推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尤其是进一步加强了党委对安全生产领域各方面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亲自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二,进一步强化了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在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一直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执行不到位是事故多发频发的主要根源之一。执行力因素又主要表现为政府部门监管不力、安全投入不足、企业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规则刚性不强、执行的持久性不够等等。通过明察暗访,对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安全制度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和安全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有力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实现安全发展的目标。

第三,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安全生产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社会工程,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明确职责、履职尽责的同时,加强协调联动,实现齐抓共管。并利用“安委办”这一抓手,充分发挥协调督促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大检查开展以来,一些省、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职责权限,理顺了关系。同时,各级政府部门在安全大检查中不断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执法行动和专项治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和减少了事故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常州市安监局

    (评论员张向阳

CCSA
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3年08月16日 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