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
老师您好: 我们现在的项目是在一个生产区的预留地建设的,和生产设备隔离,项目管理机构无休息日,在节假日公休日夜间动火作业是否需要执行作业票升级,项目上工作时间大于8小时,如果升级作业票,一级作业票的时间就是8小时,工作票许可时间到期后是否可以在作业票上直接延期?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在项目建设阶段可不执行GB 30871的有关要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GB 30871制定相关作业的要求。
汪**
各位专家,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规定:系统性检修时,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我公司有一台15万方的储罐罐内检修,直径100米,如果按此规定那这台罐的检修工期将遥遥无期,无法满足生产需要。想问专家,我们储罐所有进出口管线都已断开并上锁挂牌,与其它系统完全隔离,罐内物料也已清除,储罐已清洗置换合格,储罐持续强制通风,并严格按照GB30871对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不受此条规定的约束,谢谢!
回复
您好!企业应执行“同一作业平台或同一受限空间内不得超过9人”的规定。
冯**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动火作业票证中的作业单位负责人必须是持有特殊作业证的人来承担吗,未取得特殊作业证但参与作业活动的辅助人员需要在动火作业票证中体现吗
回复
您好!作业负责人如果不参与“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可以不必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时的辅助人员,如果不参与动火作业,可不必在动火作业票中的“动火人”栏签字,但应在“接受交底人”栏签字。
刘**
老师,你好!《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适用范围明确了:本文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简称“危险化学品企业”)。 根据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交通运输”57管道运输业,5720陆地管道运输。 长输油气管道企业是否适用本规范?
回复
您好!GB30871-2022不适用于该类型的企业。
陆**
我所在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装置区域内非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插拔普通插头使用用电设备,比如使用切割机切割金属,是否属于临时用电?插拔插头人员是否需要持有电工证?用电人与作业人是否可以为同一人?
回复
您好!企业在正常中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电气设备开展正常工作,可不视为临时用电;如果是使用检维修用的电气设备进行检维修等非常规作业,应视为临时用电。插拔插头不一定必须由电工来实施。用电人如果取得了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那么用电工与作业人可以是同一人。
程**
液氧储槽需要设置围堰吗,有没有标准规范参考
回复
您好!查询《氧气站设计规范》(GB 50030-2013)、《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标准中均无需要设置围堰的要求。《深度冷冻法生产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GB 16912-2008)第4.4.2条要求,各种气体及低温液体储罐周围应设安全标志,必要时设单独防撞围栏或围墙。
赵**
老师您好,请问关于受限空间内进行催化剂更换时,必须用氮气进行保护,该处受限空间属于无氧作业,受限空间内无氧作业是否适用于30871-2022,是否仍然需要对有的有毒可燃、氧气等气体进行连续检测,作业开始时间是否仍然要执行检测分析合格半小时内开始?
回复
您好!问题中描述的此种情况的作业应执行GB 30871-2022的相关规定。如果确认设备内一直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作业期间可不必再连续检测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氧气含量,但作业人员应做好相应的防护方可作业。
冉**
我想问一下危化企业哪些情况下需要安装双阀或者加盲板,并请注明引用的规范,谢谢
回复
您好!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露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五)章优化设计以预防和控制泄漏-在设备和管线的排放口、采样口等排放阀设计时,要通过加装盲板、丝堵、管帽、双阀等措施,减少泄漏的可能性。 按照《阀门的设置》(HG/T 20570.18-1995)第2.0.3.1条至第2.0.3.5条的要求设置双阀;按照《盲板的设置》(HG/T 20570.23-1995)第2章盲板的设置的要求设置盲板。
杨**
专家老师您好:根据GB50160-2008(2018版)条文说明表6,硝酸铵装置的浓缩单元属于火灾危险乙类,结晶、造粒为甲类;是否可以认为硝酸铵溶液储罐(储存温度应不超过145℃,质量浓度应不大于93%)为火灾危险乙类?
回复
您好!相关标准中未明确硝酸铵溶液储罐(储存温度应不超过145℃,质量浓度应不大于93%)火灾危险性类别。《硝酸铵溶液》(HG/T 4263-2013)规定其安全标志为“氧化性物质”,《硝酸铵类物质危险特性分类方法》(GB/T 29879-2013)将硝酸铵质量分数>80%、可燃物质质量分数>0.2%的硝酸铵热浓溶液危险货物类别划为第5.1类 氧化性物质。建议参考以上标准内容确定硝酸铵溶液储罐区(储存温度应不超过145℃,质量浓度应不大于93%)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杨**
请问老师:根据GB 30000.14-201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14部分:氧化性液体》,氧化性液体类别3的判断标准是:受试物质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65%硝酸水溶液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并且不符合类别1和类别2的标准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是否可以认为:浓度低于65%的硝酸水溶液,不属于氧化性液体,进而可以不按乙类火灾危险性考虑?
回复
您好!浓度低于65%的硝酸水溶液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要求,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确定其是否属于氧化性液体,进而判断其火灾危险性。
严**
老师您好,请问设备本体上的人孔盖、手孔盖是否属于盲版,是否需要纳入盲板管理;另外人孔盖打开是否需要开盲板作业票;另外,有台冷您器,介质是水,设备上有个手控盖,这个打开需要开作业票吗?谢谢!
回复
您好!设备上的人孔盖、手孔盖等不属于盲板,打开或安装人孔盖、手孔盖等作业可不按盲板抽堵作业进行管理。但设备人孔盖、手孔盖的打开同样潜在发生多种事故的风险,应规范管理。
倪**
老师你好,在大型的受限空间内(焚烧炉的燃烧室内)进行动火作业,灭火器能带入受限空间吗?
回复
您好!企业可根据作业的实际需要将灭火器材等带入受限空间内。
宋**
老师您好,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看到贵单位为此项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现就标准相关疑问请您解答一下。 1.此项标准问号为AQ/T,我理解为推荐性标注,请问此项标准全部条款是否为推荐性标准还是强制性标准。 2.此项标准后面附有资料性附录,附录中给出了部分条款的参考表单及内容要素,请问:附录中所有内容是否为强制性执行,企业是否必须按照附录中表单样式建立相关资料。 以上问题盼望解答,便于企业执行相关要求。
回复
您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为推荐性标准,其正文及附录内容均不是强制性的,企业可参考执行。
李**
老师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导则"印发前已在当前企业任职的高风险岗位操作人员,具有10年以上有关岗位从业经历的(需取证的已持证),可视为达到有关岗位安全资质条件。"中(需取证的已持证)是说在本岗位已经工作了十年并且现在已经持证,还是在本岗位工作了十年并且持了十年证。
回复
您好!这个要求是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导则的第3.2条,为确认该问题,我们可以先看第3.1条“……安全相关专业中职中专或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10年以上的,可视为达到安全资质条件。”显然3.1条明确提出了持证时间,而3.2条则没有,因此可以理解为“本岗位已经工作了十年并且现在已经持证”。
王**
专家您好,请问什么样的项目必须要做hazop分析,不做可以么,新、改、扩建加油站项目需要做么
回复
您好!参照应急管理部2022年2月17日“‘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的回复,“《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3) 76号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设计合同中应主动要求设计单位对设计进行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 审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只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之一的就需要进行HAZ0P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 (2011) 95 号) 文件规定,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 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原安监总管三 (2013) 76 号) 文件规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 HAZOP 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