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老师,您好,咨询一下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条文解释 附录B提出标准表B中的气体密度是在1个标准大气压、20℃条件下的数据。但是在后续举例说明中均是按照1个标准大气压和0℃进行计算的。在对计算结果进行处理也提到采用四舍五入,如0-5ppm内,每ppm为一档,报警点精确到0.1ppm,后续举例笨说明的报警点是按照1ppm进行四舍五入的。请问一下我现场是NO2有毒气体报警器如何对温度和大气压进行取值,我们内部对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四舍五入也有很大的分歧。向老师请教,盼复。
回复
您好!对气体检测报警值的设定以当地检测环境下的温度和大气压为基础。
沈**
给位专家我想咨询我们公司有种物质爆炸下限是1.6%了。那我们在检测是多少LEL是安全的。怎么样换算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对于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爆炸下限的单位也是体积分数,无需换算。
宫**
您好,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计算?是制造日期?还是安装日期?还是投用日期?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回复,压力容器使用年限按实际投入使用 (含投料试运行) 的时间开始计算。
王**
1、各位老师,临时用电票和动火作业为一套票,两张票的监护人能否2个不同的人?2个监护人必须全程监护吗?直至作业结束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票和动火作业为一套票是指什么情况?是指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是为了同一项检修作业而同时进行互为关联的作业吗?比如使用电焊机进行电焊作业?如果是这种情况,则两项作业可以由同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也可以分别安排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应全程监护。如果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是不同的检修项目,则应分别指派监护人。
王**
请问老师,受限空间作业使用网线供电(48V直流)视频系统在罐内进行监护。是否违反金属容器内使用12V照明电源的要求?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第4.13条规定: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标准未对视频系统的有关电压做出相关要求。
张**
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普通化工企业,生产工艺中涉及到重氮化和偶合工艺两种监管危险工艺,经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为一二级,且整个生产控制过程均在常压下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是否必须安装SIS系统?
回复
您好!请根据反应风险评估报告和HAZOP报告给出的建议措施进行落实。
姜**
老师您好,之前您回答问题时曾指出“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在电气设备10米范围内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那请问若是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合规的防爆电气设备且使用防爆插头插座进行连接,是否办理临时用电票后无须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即可直接送电?
回复
您好!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全部符合防爆要求,包括配电箱、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设施,所有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火花、炽热表面等,则可不需要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否则就应在送电前进行可燃气体检测。
石**
老师好,装置检维修过程中搭设脚手架产生的费用,能否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回复
您好!装置检维修过程中搭设脚手架产生的费用,应该和检修期间的其他相关费用一并列入检修费用中。
董**
各位老师好,请问30871-2022版作业票的模板强制执行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不是强制性内容,供企业参考。
姜**
老师您好,对于将防爆风机的防爆插头插入现场防爆插座后,防爆风机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的临时用电作业票,请问全过程是否都需要监护人?是否仅需监护人监护接拆线过程(将防爆插入拔出),风机运行时无需监护人?谢谢。
回复
您好!防爆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不需要设置监护人,在防爆风机接电拆电时设置监护人即可。
姜**
老师您好,我公司目前在防爆场所使用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的临时用电设备时(防爆插座->带防爆插头插座的防爆配电箱->防爆风机)将整个过程分解成三个步骤。 1,接线过程(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安装临时用回路,不送电。 2,临时电设备使用过程(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送电,使用临时电设备,停电。 3,拆线过程(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撤除临时用回路。 目前有一些问题希望老师回答,谢谢。 关于第一步骤的问题如下: 1,因为安装临时用电回路时,所有设备不带电,能否不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 2,因为是安装临时用电回路,临时用电票的完工验收如何填写?按之前老师在其他问题中答复的“临时用电作业完成,线路已拆除”显然不太合适,目前我方完工验收栏中仅填入“现场工作已结束”。 关于第二步骤的问题如下: 1,因为不涉及拆接线工作,且所有设备均为防爆设备,送电能否不办理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 2,若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由于现场无任何工作,仅设备运行,如何安排监护人? 关于第三步骤的问题如下: 1,同第一步骤的问题1,因为整个临时用电回路已停电,撤除临时用电回路能否不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
回复
1.贵公司把临时用电许可程序复杂化了。一个完整的临时用电过程包括接电、用电、拆电全过程,贵公司三个步骤整合起来才是一个临时用电过程,整个过程只需办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即可,完全不需要每个步骤分别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问题中提到的临时用电过程不涉及出现明火、火花的动火作业且全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全程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票;即使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如果不涉及出现明火、火花等动火作业,只需在非防爆电气设备周边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填写气体分析结果,也不需办理动火作业票。2.问题中提到的这种临时用电,不需要人员在现场作业,则不需安排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只需在巡检时进行定期检查即可。
李**
老师,你好,请问对一个直径30米的储罐进行罐体瓦楞板更换,施工用手电钻需要开具一级动火作业票,罐周围有两队人同时施工,根据规范GB30871-2022,两个动火点超过十米需要开两张动火票吗
回复
您好!如果两个施工队是实施同一项作业活动(瓦楞板更换),则可以办理一张动火作业票,需要对不同的动火点(使用手电钻处)分别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并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作业监护人,保证所有作业都能处于监护人的监视下。
杨**
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是化工企业下属的自备电厂,比如我们机组大修或者小修期间,五台磨煤机同时进行检修作业,执行相关安措均是一样的,作业地点就在同一个层面上,作业的时候是一台一台的进行,请问办理特殊作业票可不可以只办理一套票据。
回复
您好!每台设备的检修应分别办理相应的作业票。因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可能会不同、检修中存在的风险不可能完全一样,且是分别先后进行检修,应分别办理安全作业票。
米**
新建项目需要办理相应的作业票吗?(动火、吊装、有限/受限、动土等),如需要,是依据什么标准。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新建项目施工期间可不执行GB 30871-2022,可执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GB/T 50484-2019)适用于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等新建、改建、扩建及检修装置施工安全技术管理,侧重于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阶段,生产装置尚未引入易燃、易爆、有毒等工艺介质条件下。
时**
请问专家老师: 关于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罐区内特级动火及一级动火的区分,根据《应用问答1》二、动火作业第8条及第12条的解读,有疑惑不解之处,第12条里面说运行状态下罐区防火堤内设备、管道、容器、储罐上动火为特级,其他为一级,那么一级的范围如何确定?根据第8条解读,在运行的火灾爆炸场所下的氮气、工艺水管动火按特级,因为产生的高温、明火、焊渣仍会对周围易燃易爆介质产生危害,那么在防火提内其他动火如焊接扁铁、切割地面同样有类似的危害,那么类似的动火应该按哪个级别?
回复
您好!未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罐区为一般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罐区防火堤内设备、管道、容器、储罐上动火为特级动火作业,其他动火作业为一级动火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