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王*锐

于10个月前留言:

你好,请问使用氯化亚砜的生产就是氯化工艺吗?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判定使用氯化亚砜不属于氯化工艺。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氯化反应是指化合物的分子中引入氯原子的反应,包含氯化反应的工艺过程为氯化工艺,主要包括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 使用氯化亚砜的生产工艺是否属于氯化工艺,要看反应机理,是否属于文件列出的取代、加成、氧氯化等几种氯化工艺类型。

王*宁

于10个月前留言:

GB30871第3.4条动火作业: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者炽热表面非常规作业。炽热表面有没有相关的温度要求,多少摄氏度算炽热表面?企业日常检修使用的手持钢锯作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谢谢!

回复:
您好!请确认使用手持钢锯作业时产生的炽热表面的温度能否达到作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的引燃温度来确定是否属于动火作业。

王*军

于10个月前留言:

关于高低压电工高处作业需不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的问题请教:网上有回复“《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规定的培训考核内容中,包含了登高安全用具及其使用、架空线路安装、登杆作业基本技能等”不需要再考取“高处作业证”,如果该电工高处作业不是从事电工执业范围内的工作而是从事焊接工作(同时持有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操作证)需不需要持有“高处作业证”?

回复:
您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高处作业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李*准

于10个月前留言:

请问,公司开了一张特级动火作业,4h完工,接着又在同一楼层开了一张特级动火作业(作业内容不同),临时用电可以不办理完工验收,接着用于第二张动火作业吗?

回复:
您好!这属于不同的作业项目,不可以使用同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

朱*林

于11个月前留言:

RTO系统在线LEL设备校准,厂家对车间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后期由车间自行管理校准标定LEL,由于设备的特殊性目前无法外检,不能提供计量器具检测报告,公司将其作为安全设施进行管控,定期标定并纳入年度维保计划内是否可行。

回复:
您好!建议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姜*培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之前您回答某个问题时曾说过如果”用电人“也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电工,则”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可以由企业电气部门有关负责人一个人签署。而回答另一个问题时又表示若作业负责人不参与作业、且经过了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可以担任监护人。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上监护人、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这四个签字栏可以由同一人签字?谢谢。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作业时,如果“用电人”也是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电工,签署作业负责人意见、用电单位意见、配送电单位意见的人员不参与作业,且经过了特殊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则可以担任临时用电的监护人。

罗*祥

于11个月前留言:

专家你好,请问一个反应釜内部底部需要清理,按要求办理受限空间作业票,但是人员需要从釜顶部人孔通过绳梯/梯子进入到釜内底部作业,那这种情况下需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上下釜过程中已做好相关防坠落措施。

回复:
您好!人员从釜顶部人孔通过绳梯/梯子进入到釜内底部地过程不视为高处作业,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但应做好防坠落措施。

黎*恒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教一下。(建规)明确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水平距离计算。如建筑物设有室外钢梯,防火间距是否从室外钢梯的边缘算防火间距。

回复:
您好!是的。

张*超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咨询一下GBT50493-201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中,条文解释 附录B提出标准表B中的气体密度是在1个标准大气压、20℃条件下的数据。但是在后续举例说明中均是按照1个标准大气压和0℃进行计算的。在对计算结果进行处理也提到采用四舍五入,如0-5ppm内,每ppm为一档,报警点精确到0.1ppm,后续举例笨说明的报警点是按照1ppm进行四舍五入的。请问一下我现场是NO2有毒气体报警器如何对温度和大气压进行取值,我们内部对一级报警和二级报警四舍五入也有很大的分歧。向老师请教,盼复。

回复:
您好!对气体检测报警值的设定以当地检测环境下的温度和大气压为基础。

沈*峰

于11个月前留言:

给位专家我想咨询我们公司有种物质爆炸下限是1.6%了。那我们在检测是多少LEL是安全的。怎么样换算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对于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爆炸下限的单位也是体积分数,无需换算。

宫*强

于11个月前留言:

您好,压力容器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计算?是制造日期?还是安装日期?还是投用日期?

回复:
您好!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回复,压力容器使用年限按实际投入使用 (含投料试运行) 的时间开始计算。

王*民

于11个月前留言:

1、各位老师,临时用电票和动火作业为一套票,两张票的监护人能否2个不同的人?2个监护人必须全程监护吗?直至作业结束

回复:
您好!临时用电票和动火作业为一套票是指什么情况?是指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是为了同一项检修作业而同时进行互为关联的作业吗?比如使用电焊机进行电焊作业?如果是这种情况,则两项作业可以由同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也可以分别安排一名监护人进行监护。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应全程监护。如果临时用电和动火作业是不同的检修项目,则应分别指派监护人。

王*峰

于11个月前留言:

请问老师,受限空间作业使用网线供电(48V直流)视频系统在罐内进行监护。是否违反金属容器内使用12V照明电源的要求?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第4.13条规定:受限空间内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并满足安全用电要求;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不应超过12V。标准未对视频系统的有关电压做出相关要求。

张*志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司是一家普通化工企业,生产工艺中涉及到重氮化和偶合工艺两种监管危险工艺,经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为一二级,且整个生产控制过程均在常压下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是否必须安装SIS系统?

回复:
您好!请根据反应风险评估报告和HAZOP报告给出的建议措施进行落实。

姜*培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之前您回答问题时曾指出“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防爆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电气设备,应在电气设备10米范围内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使用。” 那请问若是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合规的防爆电气设备且使用防爆插头插座进行连接,是否办理临时用电票后无须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即可直接送电?

回复:
您好!如果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设施全部符合防爆要求,包括配电箱、电缆及其他电气设备设施,所有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火花、炽热表面等,则可不需要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否则就应在送电前进行可燃气体检测。

石*明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好,装置检维修过程中搭设脚手架产生的费用,能否从安全生产费用中支出

回复:
您好!装置检维修过程中搭设脚手架产生的费用,应该和检修期间的其他相关费用一并列入检修费用中。

董*腾

于11个月前留言:

各位老师好,请问30871-2022版作业票的模板强制执行吗?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不是强制性内容,供企业参考。

姜*培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对于将防爆风机的防爆插头插入现场防爆插座后,防爆风机连续运行24小时以上的临时用电作业票,请问全过程是否都需要监护人?是否仅需监护人监护接拆线过程(将防爆插入拔出),风机运行时无需监护人?谢谢。

回复:
您好!防爆风机在运行过程中不需要设置监护人,在防爆风机接电拆电时设置监护人即可。

姜*培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您好,我公司目前在防爆场所使用符合现场防爆要求的临时用电设备时(防爆插座->带防爆插头插座的防爆配电箱->防爆风机)将整个过程分解成三个步骤。 1,接线过程(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安装临时用回路,不送电。 2,临时电设备使用过程(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送电,使用临时电设备,停电。 3,拆线过程(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撤除临时用回路。 目前有一些问题希望老师回答,谢谢。 关于第一步骤的问题如下: 1,因为安装临时用电回路时,所有设备不带电,能否不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 2,因为是安装临时用电回路,临时用电票的完工验收如何填写?按之前老师在其他问题中答复的“临时用电作业完成,线路已拆除”显然不太合适,目前我方完工验收栏中仅填入“现场工作已结束”。 关于第二步骤的问题如下: 1,因为不涉及拆接线工作,且所有设备均为防爆设备,送电能否不办理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 2,若必须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由于现场无任何工作,仅设备运行,如何安排监护人? 关于第三步骤的问题如下: 1,同第一步骤的问题1,因为整个临时用电回路已停电,撤除临时用电回路能否不办理动火作业票和临时用电作业票?

回复:
1.贵公司把临时用电许可程序复杂化了。一个完整的临时用电过程包括接电、用电、拆电全过程,贵公司三个步骤整合起来才是一个临时用电过程,整个过程只需办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即可,完全不需要每个步骤分别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问题中提到的临时用电过程不涉及出现明火、火花的动火作业且全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全程不需要办理动火作业票;即使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如果不涉及出现明火、火花等动火作业,只需在非防爆电气设备周边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合格,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填写气体分析结果,也不需办理动火作业票。2.问题中提到的这种临时用电,不需要人员在现场作业,则不需安排监护人在现场监护,只需在巡检时进行定期检查即可。

李*谭

于11个月前留言:

老师,你好,请问对一个直径30米的储罐进行罐体瓦楞板更换,施工用手电钻需要开具一级动火作业票,罐周围有两队人同时施工,根据规范GB30871-2022,两个动火点超过十米需要开两张动火票吗

回复:
您好!如果两个施工队是实施同一项作业活动(瓦楞板更换),则可以办理一张动火作业票,需要对不同的动火点(使用手电钻处)分别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并应根据实际需要,增加作业监护人,保证所有作业都能处于监护人的监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