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刘*飞

于1年前留言:

请问对长输管道上面的公路路面进行机械破碎作业,是否要开动火作业票

回复:
您好!如果进行机械破碎作业的路面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区内,且作业过程可能产生火花或炽热表面,则应属于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索*周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安全培训学时的问题,1学时是45分钟还是60分钟?

回复:
您好,安全培训一个学时主要依据课程讲解的内容设定,一般课程时长在45-60分钟不等,主要依据课程涉及重点及讲解内容不同,而课时长短不一。

杨*权

于1年前留言:

安监总局88号文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这里指的评估制度是指要单独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还是可以在其他制度中体现这项内容?比如我们公司制定了《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在里面规定了应急预案的评估等工作,是否要单独再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

回复:
您好,应急预案定期评估是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评估,可以检验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规定“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公司可以单独制定《应急预案管理制度》,也可以在其他制度里包含评估内容。

孙*乐

于1年前留言:

老师好,劳务派遣人员可以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吗

回复:
您好,依据安全生产法释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不再兼任其他工作的人员。《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第2.1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正式任命,专门从事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一般不得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劳务派遣人员不符合本企业要求。

南*瑞

于1年前留言:

对汽车吊吊装作业管理中,办理吊装作业票证前应对吊装安全条件措施进行确认,支车过程涉及吊装配重、支腿垫板,该准备过程需不需要办理吊装作业票证,如需要办理,则支腿等未按照要求支护,如无需办理吊装作业票证,吊配重垫板是否属于吊装内容。

回复:
您好!汽车吊吊装配重、支腿垫板属于吊装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不属于吊装作业,不需要办理吊装作业票。

罗*祥

于1年前留言:

专家你好,30871里动火作业标准指提到了作业前半小时需要进行气体分析,中断作业后根据不同级别也需要再次进行气体分析,特级动火作业需随时进行气体分析,请问除了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有没有哪个标准或规范提到需要像受限空间作业那样每2小时进行一次可燃气体分析,望回复,谢谢!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中未对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过程中进行可燃气体分析提出明确的要求。GB 30871-2022第6.5条规定:作业时,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

白*东

于1年前留言:

1、罐区长2m,宽2m的消防阀门井深2米左右,有上下的爬梯,井口覆盖2-3块玻璃钢盖板,打开之后完全与大气相通,请问进入此消防阀门井进行阀门检维修作业属于受限空间作业吗? 2、消防应急柜检查频次有相关标准规定吗? 3、外委维修厂家、供货商进入现场前需要进行公司、车间、班组级教育吗?可能工作时长就1-2天?

回复:
您好,受限空间指进出受限,通风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对进入人构成威胁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及场所。包括反应器、塔、釜、糟、罐、炉膛、锅筒、管道以及地下室、客井、坑(池人管沟或其他封闭、半封闭场所。进入消防阀门井进行阀门检维修作业属于受限空间作业。 依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要求,消防器材需每个月检查一次,特殊的危险场所应半个月检查一次。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目前未见文件有明确规定外委维修厂家、供货商进入现场前需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但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所有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合格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现场安全交底;保存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现场安全交底记录。

刘*军

于1年前留言: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你好,《GB38871--2022》将喷砂按照动火作业管理,请问:喷砂作业人员需要持证吗?持什么部门颁发的证件

回复:
您好!喷砂作业不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动火安全作业票中的“证书编号”不需填写。

安*亮

于1年前留言:

老师好,我公司在工艺全流程中有PSA变压吸附装置,介子为氢气。后端生产液氨。总是波动,出现紧急停车现象。考虑再上一套新的PSA装置作为备用。有问题时,随时调整生产,更安全平稳运行。那么,请问老师我们这套PSA算新改扩项目吗?要走立项审批程序吗?

回复:
您好,再上一套新的PSA装置属于项目的规模、生产工艺、原料、设备发生重大变更,需要走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王*通

于1年前留言:

30871中涉及临时用电的流程比较少,企业一般参考30871标准附表进行作业的,有几个问题。 1.作业人理解为专业电工,也就是接线拆线的人员,必须持证。是否正确? 2.作业负责人如何理解?是电工的上级?还是配送电单位人员?还是用电(施工)负责人?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附录表A.6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中,“作业人”是指为临时用电作业中接电拆电的专业电工,应取得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负责人”是指接电拆电作业的相关负责人,有可能是接电拆电电工的上级也可能是同级同事,同时就是配送电单位的人员。不是用电负责人。

王*通

于1年前留言:

特殊作业涉及多个作业时,如何进行交底? 1.比如动火作业涉及临时用电、高处作业,动火作业票已经交底,临时用电和高处作业是否需要分别交底. 2.对交底人有什么要求没有,比如临时用电的交底人必须是电工吗?

回复:
您好!同一项检修作业活动涉及多项特殊作业的,可针对检修作业活动进行总体全面的安全措施交底,不必每项特殊作业分别安全措施交底。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交底人应掌握作业现场检修配电箱及附近的有关情况,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交底人应是企业配送电单位的电工,必要时,需要作业点所属单位的相关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补充安全措施交底。

陈*杰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第一,在新规范中附录性文件中动火作业计划时间改成实施时间,企业可否自行修改为计划时间,仍然采用旧规范进行填写。 第二,是否有规定强制规定作业票申请只能由车间发起,动火票安全措施一栏的确认人是否必须为动火人或者车间人员或者监护人确认,还是说并未规定特定人员,可以由安环部人员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第三,动火票安全交底人是否必须与申请人一致,还是可以由其他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比如安环部人员。 第四,动火票中安全措施确认人以及安全交底人是否都可以由安环部一人进行确认签字。

回复:
您好!1.GB 30871-2022附录AB都是资料性附录,不是强制性要求,供企业参考,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安全作业票的“作业实施时间”可以填写计划作业时间,但在安全作业票中应清晰明确哪个时间是作业实际开始时间(或者在安全作业票中再增加“作业开始时间”栏)、哪个时间是作业实际结束时间。 2.安全作业票的申请单位就是作业需要单位,即哪个单位需要开展该项作业则就由这个单位来办理安全作业票的申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是哪个单位。 3. GB 30871-2022中也没有明确要求安全作业票中安全措施确认人、安全交底人必须由哪些人来担任,原则是有能力的人都可以担任,可由企业自行确定人选。但对于在各生产车间中的特殊作业,不建议由安全部门的人来担任安全措施确认人及安全交底人,所在车间的相关人员应该更加清楚有关情况,安全部门的职责重点是全面的安全监管。

张*利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 哪个法规内有关于防爆区域使用防爆工具的

回复:
您好!目前关于防爆区域使用防爆工具的法规、规范等,包括以下内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安监总政法﹝2017﹞15号)“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 4962-2008)“4.2.3 作业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4.13 条,“b)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仍达不到6.4要求的,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及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器具”。

王*恒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在非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气动磨光机铜刷打磨设备,需要办理动火票吗?

回复:
您好!1.依据GB 30871-2022中动火定义要求,企业在禁火区内(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是动火作业。企业应明确“禁火区”的范围,在“禁火区”内的动火作业都要办理动火作业票。 2.结合动火作业的定义,企业要确认使用气动磨光机铜刷打磨设备是否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如果可能,则属于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曹*志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GB30871-2022中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响,且作业现场使用的设备应为防爆型。其中采集的作业影像过程需要存储保存多长时间?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附录B3中规定“作业过程影像记录应至少留存一个月”。

闫*锋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重大危险源罐区使用气枪钻恢复保温或使用气动扳手搭设脚手架,需要按照规范要求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吗?气枪钻与气动扳手本身属于非防爆工器具,但按照30871应用问答中动火作业第62条问题解读,气枪钻本身不产生火花,可不按动火作业执行。请问企业具体如何执行?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中动火作业定义为: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请结合实际情况,确认使用气枪钻与气动扳手作业过程中是否会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如果可能会产生,则属于动火作业,否则就不属于动火作业。

黄*飞

于1年前留言:

您好 我公司在推行线上特殊作业票,开票过程中各种签字过于繁琐,能否在作业人、监护人一栏直接打字输入姓名,然后以上人员在接受交底人一栏签字,这样能简化开证的流程,以上内容不知道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中未明确作业人、监护人等栏具体填写要求,企业可以自行确定相关规定,但应确保有关人员全面了解作业票的相关内容。

李*哲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对GB30871-2022中的吊装作业,有几点疑惑希望老师能帮忙解疑: 1、GB30871-2022中对高处作业票的有效期有界定最长为7天,吊装作业票的有效期应该如何界定? 2、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核算依据有哪些? 3、在附表吊装作业票中安全措施有一项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时如何界定的? 4、吊装场所如有危险物料的设备管道时,应制定详细的吊装方案,在一些频繁吊装场所,设备管道较多,是不是每次都要编制方案? 5、吊装作业是否包括吊车支车过程? 以上问题烦请老师解疑,谢谢!

回复:
您好!1.GB 30871-2022中未明确吊装作业票的有效期。实际工作中,具体的吊装作业的实际作业时间即为则相应作业票的有效期。 2. 核算依据主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最大承载质量及吊装物的质量等。 3. “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即为在作业水平范围内,作业点附近处于吊装作业高度的相关的管线、电缆桥架。 4.是每次都要编制方案。 5.吊装作业包括吊车支车过程。

张*振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关于特殊作业票上的作业时间填写,如:动火作业实施时间2023年2月24日8时15分至2023年2月24日16时0分止,是不是必须等到实际作业结束才可以填写2023年2月24日16时0分填写。如果是这样要求的是不是强制性的。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附录中各安全作业票中“作业实施时间”的意图是要填写作业实际开始时间和作业实际结束时间,即在作业实际开始时和作业实际结束时填写。但标准附录不是强制性的,供企业参考。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比如将“作业实施时间”填写为作业计划时间,但:1.安全作业票中应再明确哪个时间是作业实际开始时间,哪个时间是作业实际结束时间;2.有关要求在企业的相关制度文件中要予以明确。

任*超

于1年前留言:

老师,您好!请问运送液氯钢瓶的车辆,到达目的地的生产厂区,卸下一部分到液氯储存库。剩下的在车上,人员需要过夜后再卸下。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有没有具体要求、标准?

回复:
您好!《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77号)第十八条规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并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禁止超载、超速行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JT/T617.7-2018)第6.3条车辆停放要求规定“根据JT/T617.3-2018中表A.1第(19)列的规定(注:氯气分类为S14),当危险货物适用于附录A中S1d)S14~S21特殊规定时,危险货物车辆停车时应受到监护。应按以下优先顺序选择危险货物车辆停车场所:a)未经允许不能进入的公司或工厂的安全场所;b)有停车管理人员看管的停车场,驾驶员应告知停车管理人员其去向和联系方式;c)其他公共或私人停车场,但车辆和危险货物不应对其他车辆和人员构成危害;d)一般不会有人经过或聚集的、与公路和民房隔离的开阔地带。”在满足以上法规标准条件下,运送液氯钢瓶的车辆可以过夜停放,司机、押运人员不得在车上留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