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专家好,请问危化品企业在爆炸危险区域范围之外使用手电钻是否为动火作业
回复
您好!依据GB 30871-2022,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禁火区内使用手电钻属于动火作业。
吴**
您好,请问下我们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新建一个车间,距离爆炸危险区域大概20米,作业人员持有的高处操作证和焊工操作证书都是住建部门发的,请问高处和动火作业人员有资质在公司进行特殊作业吗?
回复
您好!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高处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应持应急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汪**
专家好,想请教一下事故或事件中有关直接损失费用 计算问题:1、按损坏前设备拆旧后的费用;2、按损坏前设备建建造时的费用;3、按损坏后设备维修或换新所花费设备或材料费用;4、按损坏后设备维修或换新所花费设备或材料加上人工、辅助施工材料费用。以上4种按哪个来计算呢?谢谢!
回复
您好!《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 6721-86)4.3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4.3.1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4.3.2损坏的固定资产,以修复费用计算。修复设备发生的费用包含所需配件或材料、人工、辅料等。所以,按照“4、按损坏后设备维修或换新所花费设备或材料加上人工、辅助施工材料费用”计算。
M**
请问老师,GB30871 附录 表A.1动火安全作业票中的第9条安全措施: 电焊机所处位置已考虑防火防爆要求,且已可靠接地,此处的接地是指焊机设备外壳的接地? 还是也包括焊把线的零线接地呢?
回复
您好!GB30871 附录 表A.1动火安全作业票中的第9条安全措施中的电焊机已可靠接地,是指电焊机的保护接地。
邱**
专家,您好,我单位混合苯储罐呼吸阀出口设计直接连接去尾气回收装置入口管线,有检查人员提出将呼吸阀出口作为尾气回收入口改变了安全附件的作用。如果按照专家建议,呼吸阀出口就会直接对大气,储罐内储存介质为含苯混合物,如果直接对大气是不更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并且目前我所查找到的规范中并没有明确要求呼吸阀出口不能直接连接至尾气入口管线。请问专家此问题是否可以评判为隐患,或者有哪些规范明确呼吸阀出口不能连接至尾气回收。谢谢!
回复
您好!根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第5.2.4条的要求,储罐油气排放压力的设定值不应与呼吸阀和紧急泄放阀等的动作压力区间有交集。常规做法采用另设单呼阀出口接尾气回收装置,呼吸阀、紧急泄放人孔的动作压力均需高于单呼阀动作压力值;另需考虑储罐负压工况的防护问题。供参考。
杨**
尊敬的老师你好,我公司蒸汽余热项目施工,在管廊上施工,涉及临时用电,二级登高,一级动火作业,因为每天需要施工,现在要求实行电子作业票,关联作业是否需要每天办理三张票关联票?还是满足GB30871中各自作业时间,单独开票作业票?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10.8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30天;用于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临时用电时间应和相应作业时间一致。5.1.5 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有效期不应超过8h。8.2.11 高处安全作业票的有效期最长为7天。
因此,对于可能要连续实施多天的项目,在不超过GB 30871-2022规定的有效期的情况下,允许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一张高处安全作业票关联多张动火作业票。但在每天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应将电气设备的电源断掉,每天电气设备再次送电前应开展可燃气体分析并合格后方可送电。当高处作业中断,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余**
专家您好,请对于风险较小,作业特别频繁的盲板抽堵作业,能否在通过安全操作规程的方式进行安全管理,不办理盲板作业票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盲板属于特殊作业,不是常规操作。依据标准7.11 同一盲板的抽、堵作业,应分别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票,一张安全作业票只能进行一块盲板的一项作业。因此,不能仅通过安全操作规程管理的方式代替盲板作业票的办理。
张**
专家您好,我想问一下。动火作业时动火点周围相邻罐体及管路内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需要清理吗。还是加装盲板隔离就可以。
回复
您好!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5.2.4 对于动火点周围15m范围内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设施,应采取隔离措施;对于受热分解可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应进行风险分析并采取清理或封盖等防护措施。如果动火点周围相邻罐体及管路内存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为受热分解物质,应进行清理;如果不是受热分解物质,可以采取隔离措施。
王**
我公司是一家化工企业,请问下,安全总监和分管安全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担任吗?有没有文件要求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总监不能是同一个人?
回复
您好!国家目前对安全总监和分管安全负责人没有明确不能同一人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版)释义》中,第二十五条释义,第八款:各地积极探索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的经验,如安全总监等岗位,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通过上述释义,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总监可以同一人担任。目前,多个省份规定安全总监独立设置,企业应根据当地法规要求、自身企业规模、类型等确定。
吴**
请问老师有个化工项目,中控室和办公楼与甲类车间距离60米,这种情况下办公楼和中控室可以面向甲类车间开门窗吗?
回复
您好!不建议面向甲类装置设置门窗。
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原安监总管三〔2017〕121 号)第十三条的要求,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按照《石油化工建筑物抗爆设计标准》(GB/T 50779-2022)第3.0.3条的要求,当爆炸冲击波峰值入射超压大于 6.9kPa 时,建筑安全出口不应直接面向有爆炸危险性的装置或设备设置多个出口时,宜在不同的方向设置。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版)》(GB 50160-2008 )第5.2.18条的要求,布置在装置区的化验室、办公室等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宜为无门窗洞口不燃烧材料实体墙。当确需设置门窗时,应采用防火门窗;布置在非生产区的办公楼无要求。
周**
请问在有护栏的登高车上作业,人员是否需要取得高处作业证,作业是否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
回复
您好!使用有护栏的登高车作业,需要办理高处安全作业票。尽管这种登高作业车在人员站立处设有防护栏或防护筐,大大降低人员坠落的风险,但其他风险仍然不可避免,所以仍需要通过办理安全作业票进行风险管控。2.登高车上的作业人员如果是专门或经常性的从事高处作业,则应取得高处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否则可不需要取证。
邱**
各位老师好,按照中石化《石油化工企业储运罐区罐顶油气连通安全技术要求》采用单呼阀向收集总管排气,请问常压罐呼吸阀出口是否可以作为尾气回收入口连接用?是否需要在罐顶部新增单呼阀,那么原呼吸阀出口不就是直接排放至大气中,无法实现密闭回收VOC。
回复
您好!常规做法采用另设单呼阀出口接尾气回收装置,呼吸阀、紧急泄放人孔的动作压力均需高于单呼阀动作压力值;另需考虑储罐负压工况的防护问题
根据《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技术标准》(GB/T 50759-2022)第5.2.4条的要求,储罐油气排放压力的设定值不应与呼吸阀和紧急泄放阀等的动作压力区间有交集。供参考。
y**
作业现场设有临时配电箱,临时配电箱有开关,可以断电和送到,如果接一个二级配电箱,在断电的情况下,是否需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
回复
您好!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是针对使用电气设备开展检维修等临时用电作业的。只是接一个二级配电箱,不需要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但应落实防触电的相关安全措施。
冯**
老师您好,请问大片镁屑(旋屑)属于危化品吗?
回复
您好!属于。
金属镁CAS号为7439-95-4,分为两种状态:(1)粉末,自热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2;(2)丸状、旋屑或带状,易燃固体、类别2。
闻**
老师您好!我公司准备办理一张持续15天的临时用电作业票,按规定,一项临时用电作业只需办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每天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应断开电源,每天再次开始临时用电要进行气体分析,但是作业票气体分析栏只有两栏,15天的临时用电作业的气体分析一张作业票应该怎么写?
回复
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附录A.6中的临时用电安全作业票样式为资料性文件,供企业参考,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改。或在作业票其他空白处或背面空白处工整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