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
老师,您好,我们是危化品生产企业,想咨询的是若在办公楼旁边新建建筑物,或在空地新建装置,施工时查询特种作业证需要应急局颁发的还是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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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涉及化工生产区域的,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即可。
段**
你好,请问哪个条文规定,在厂区现场道路两侧要放置疏散路线图和集合点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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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疏散平面图 设计原则与要求》(GB/T 25894-2010)规定了包含消防、逃生、疏散以及设施内人员营救等相关信息的疏散平面图的设计原则与要求,但未明确疏散路线如何制定。《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GB/T 38315-2019)也要求单位必须有疏散示意图,但未明确疏散路线的制定要求。 由于每个厂区的环境都不同,所以难有统一的标准,但是根据火灾发生后人员迅速逃生的要求,疏散路线在制定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图上标出所有可能的逃生出口;结合人员所在位置选择距离最近、耗时最短的逃生路线;在安全区域确定一个疏散集合点。
刘**
老师您好,加装盲板是否有明确要求,必须在盲板的两侧都加装垫片,我们一般都是在介质测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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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参考《生产区域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HG 30012-2013)、《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盲板加装的要求,未见对两侧均加装垫片的要求,企业可根据现场实际密封要求加装密封垫片。
任**
老师,您好,感谢您的回复。化工企业检修依据《HGT23008-92化工检修管理标准》,92年的,有没有最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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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暂时没有新的标准替代。
侯**
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煤气、氢气等有毒或者可燃气体管道设备泄漏时需要动火作业时,如何按照这个标准检测,泄漏后测爆仪检测均超爆炸下限数值,应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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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3.2条的要求,动火合格分析判定指标为: a) 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分数); b)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分数)。 如检测数值均超爆炸下限数值说明隔离不彻底或置换不合格,应检查隔离措施,继续置换直至符合动火指标方可动火作业。 首先要知道现场测的气体爆炸下限,煤气为混合气,主要成分为甲烷,甲烷的爆炸下限是5%,所以现场测甲烷的浓度就不能超10%LEL。氢气可同理计算。
韩**
老师,具有甲乙类火灾危 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 房 (含装置或车间) 和仓库内的办公室、 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必须予以拆除。请问这个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应如何判定?比如生产过程涉及氨,那这个厂房就是中毒危险性的厂房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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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装置或车间涉及到中毒危险性介质的就是中毒危险性的厂房。
吴**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企业禁火区使用除草机除草,或者管道打磨除锈,是否属于动火作业,一般除草或除锈民工都没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人及证件号怎么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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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B 30871-2022中动火定义为:在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施以外的禁火区内从事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使用除草机除草或者管道打磨可能会产生火花或炽热表面,应视为动火作业。(2)动火作业包括若干种方式,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第30号令),只有动火作业中的“焊接与热切割”才属于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危险化学品企业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使用除草机除草或者管道打磨可能会产生火花或炽热表面,属于动火作业,但不属于特种作业,相关作业人员不需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属于特种作业的动火方式,动火作业票中的动火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编号不需填写。
唐**
您好,关于执行GB30871-2022请教两个问题。 问题一:有些企业仅在其二级单位设置了安全管理部门,而在三级单位(基层单位)并没有设置安全管理部门,仅设置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GB30871-2022附录A-动火作业票表A.1中“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的权限吗?还是必须由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审批?(二级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距离动火作业现场有20公里路程) 问题二:附录B-安全作业票的办理和审批内容表B.1中,特级、一级动火作业审批部门(人)必须分别是安全总监、安全部门吗?分管生产、设备、技术等相关领导、部门也分别具有审批的权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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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以上两个问题属于同类型的问题,一并答复。GB 30871-2022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各安全作业票的审批部门(人)供企业参考,不是必须强制执行。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明确各级特殊作业票的审核审批人,但应采取有关措施确保特殊作业票的审核审批人具备相应的能力、权限,以有效管控特殊作业风险。
崔**
厂区管廊是如何定义的,如何界定厂区管廊和管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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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2018)术语定义: 1)管架指支承架空管道或通信桥架的各种结构总称。 2)管廊指各类管道集中敷设的主要场所,主要由管架、附属设施和管道组成。
甘**
老师您好,30871-2022中受限空间的规问题。在清洗步骤后,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清污工作,气体检测合格,并且实时检测也合格,还需要戴隔绝式呼吸器么?同样气体检测合格条件下,2万立油品内浮顶和外浮顶储罐内,浮盘支柱非常多,人员佩戴安全绳经常会缠绕支柱,甚至缠死或绊倒人员。安全绳可否不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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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GB 30871-2022第6.6条规定:在受限空间内从事清污作业,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清污作业时,由于搅动等因素污水污泥中可能会散发出硫化氢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所以无论作业前气体分析结果是否合格,在清污作业时应佩戴隔绝式呼吸防护装备,并正确拴带救生绳。
李**
老师您好:①夜间进行特殊作业,公司部分专业部门夜间无值班人员,是否可由夜间总值班一人审批作业后进行作业。 ②如果想早上7:00就开始作业,但各专业部门上班时间为8:00,该如何开作业票,怎么签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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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节假日、公休日、夜间,作为企业各层级的值班带班人员,可以审批相应级别特殊作业票。值班带班人员应按照GB 30871-2022第4.11条“作业审批人的职责要求”现场完成作业票的审批,核查安全作业原中各项风险识别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建议企业针对值班带班人员开展特殊作业审批人培训和考核,使其具备特殊作业审批能力。
杨**
老师,问一下公司内对设备进行维修或者临时施工,使用的是外部厂家的人员或者个人,维修周期时间短,一般就是几天左右,需不需要按照承包商管理,建立承包商档案。还是短期的可以不建立相关档案,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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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所有进入厂区工作的承包商都要按照承包商管理。
罗**
专家你好,防爆电气装置和电气设备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应用适合于相关防爆型式的堵塞元件进行堵封。请问如果电气装置本身就是是本安型的,那么在爆炸危险区域,设备上多余的电缆引入口是否同样也需要封堵?如果需要,恳请告知出自的标准、规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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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封堵。 参考《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安型“i”保护的设备》(GB3836.4-2000)第6.1条的要求,本质安全设备和关联设备的本质安全部分原则上不需要外壳,因为电路自身已保证了本质安全性能。当电路本质安全性能可能由于导电部件接近而受到损害时,例如电路中要求有可靠爬电距离,则需要外壳保护,并且按GB 4208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20。 另外,外壳的防尘、防水防护等级应根据使用场所而定,例如,对于I类电气设备其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封堵是为了达到现场防尘、防水的防护要求。
纪**
老师您好:GB30871-2022中临电票要求与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票开始结束时间一致,如果有一项作业活动有一级动火,这个一级动火(票证1天1开)也可能4天干完,也有可能3天干完,存在不确定性,我这个相对应的临时用电的有效期怎么填写才能符合结束时间的一致性(我如果有效期填4天的时间,但万一3天就完成了,那临电票证上的结束时间就比动火多了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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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同一项检修活动可能要连续实施多天的,临时用电作业票的有效期可与检修活动的施工期一致,即这一项检修活动可只办理一张临时用电作业票。但应在每天临时用电作业结束后,将电气设备的电源断掉,每天电气设备再次送电前应开展可燃气体分析并合格后方可送电。临时用电作业票中“作业实施时间”的结束时间可在作业实际结束后再填写。或在临时用电作业票中增加“计划作业时段”等内容,填写计划作业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实际作业结束时间可不必与计划作业结束时间相同。
钱**
HG/T 20508控制室设计规范,3.2.7和3.2.9控制室不能与变配电所相邻,请问控制室如何理解?其机柜室可以与变配电所相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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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第3.1条的要求,控制窒指位于石油化工装置或联合装置内具有生产操作、过程控制、安全保护、仪表维护等功能的建筑物。3.4条的要求,现场机柜室指位于石油化工工厂现场,用于安装仪表、控制系统机柜及其他设备的建筑物。 按照《控制室设计规定》(HG/T 20508-2014)第2.0.1条的要求,控制室指位于化工装置或联合装置内具有生产操作、过程控制、先进控制与优化、安全保护、仪表维护等功能的建筑物。第2.0.4条的要求,现场机柜室指位于化工工厂现场,用于安装控制系统机柜及其他设备的建筑物。 目前未见相关规范、标准明确要求机柜室可否与变配电所相邻,但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SH/T 3006—2012)第5.5 条规定“中心控制室不应与变配电所相邻”。第4.6.4条“控制室内的电磁场条件应满足控制系统的电磁场条件要求”。考虑到变配电所电磁效应,建议二者不相邻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