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老师您好,如果一个静电释放器有两个防爆标志,而且两个防爆标志的日期还不一样,会不会构成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会不会构成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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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防爆型式和防爆认证是两个层面的事,静电释放器上有两个防爆标志是属于电工产品防爆认证不清晰、不正确,如需要判定电气防爆类重大隐患问题,仍需确认静电释放器是否符合防爆型式设计。
马**
《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六章中有关于“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具体要求,请问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但没有发生火灾、爆炸、急性中毒、人员伤亡等后果,算不算危化品事故,如算的话泄漏量和事故定性有明确的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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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企业应在辨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危险化学品特性编制《企业事故事件管理办法》进行事故事件分类分级,可以将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但没有发生火灾、爆炸、急性中毒、人员伤亡等后果的情况定义为企业内部A类、B类或C类事故(事件)进行管理,进行事故事件统计,分析事故原因。
1.如果发生设备的轻微渗漏,可以计入企业双重预防体系进行动态管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2.如果企业发生泄漏,尽管没有发生火灾、爆炸、急性中毒、人员伤亡等后果,但是对环境(如水体)造成了影响,应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3.企业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达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程度,已超出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范畴,该泄漏已影响周边环境(社区),需要进行社会层面应急。
4.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及应急响应可参照有关标准规范或通过专门的计算确定。如:氯气的泄漏可参照《氯气职业危害防护导则》(GBZ/T 275-2016)第7.1.3条的要求,氯气泄漏距离防护的原则如下:“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规范(预案)积极组织抢险,首先立即在泄漏区四周至少隔离30m。一般在小泄漏状态下(泄漏量<200L),首次隔离距离为 30m,下风向撤离范围白天为 0.3 km,夜间为 1.1km。在大量泄漏状态下(泄漏量>200L),首次隔离距离为275m,下风向撤离范围白天为2.7km,夜间为6.8km,同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根据不同事故作出具体规定。总的原则是疏散安全点处于当时的上风向,迅速撤离至安全点集中停留。避免停留在下风向及地势低洼的区域,防止事故扩大(参见附录C)”。
易**
老师,请问压力试验需不需要委派安全监护?有没有规范要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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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设备检修后的压力试验属于危险性较大的非常规作业,应由专业人员操作特定设备完成,压力试验介质通常选择水或空气。设备压力试验前企业应办理检维修工作票,如需要用电还应办理临时用电票,作业前开展JHA分析,建议由企业设备管理人员或分厂(车间)设备专业工程师进行监护,监护的目的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检验设备检修质量。
夏**
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区内经常使用手拉葫芦吊装作业,除了办理吊装作业票,还需要办理动火作业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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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手拉葫芦在使用过程中,机械部件的摩擦、碰撞可能会产生机械火花,这种火花在易燃易爆区域是非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工具,企业在选择手拉葫芦进行吊装作业时应首选防爆手拉葫芦,在使用防爆手拉葫芦进行吊装作业时不会产生机械火花,无需办理动火作业票证。如果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使用非防爆手拉葫芦,应办理动火作业票。
卢**
标准化规范中5.6.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这里有点疑问,比如说有3个班组,这个月的班组活动要组织至少6次呢,还是说有两次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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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单位,每个班组是独立的组织,承担特定的生产工作,应独立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第5.4.6.2条的要求,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吴**
协会负责人您好!我司为浙江省一家主营水质检测预制试剂的厂家,市面的商品名称为:COD预制试剂、水质分析试剂等,因含有硫酸+重铬酸钾,属于预制管装混合溶液。生产是进行浓硫酸分装、配置,是否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目前只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许可。查询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 397 号)规定,是需要办理的,辛苦解惑,帮助合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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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第三十七条:“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充装或者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然后销售的,依照本办法执行”。您提供的内容中显示是危险化学品中加入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硫酸序号1302,重铬酸钾序号2817),因此贵企业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 版)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80 号)第五条:“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不小于 70%的混合物(经鉴定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除外),可视其为危险化学品并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安全监管部门在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时,应注明混合物的商品名称及其主要成分含量”。您咨询的生产过程中采用硫酸和重铬酸钾,均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建议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体请您向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咨询。
熊**
承包商要临时用电,请问作业人、作业负责人是承包商的还是企业的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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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临时用电作业人是指负责接电和拆电的专业电工,《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中未对临时用电作业人由企业指派还是承包商指派提出明确要求。但临时用电作业人需要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检修配电箱等设备上进行送电和拆电作业,承包商人员不应直接操作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设备,因此临时用电作业人应为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拆电和接电的专业电工,作业负责人是指危险化学品企业专业电工单位的负责人。
王**
您好,关于7月17日特殊作业管理疑难问题解析的讲堂中,冯主任Q17提到的动火作业中首次气体分析超过动火作业时间30分钟,可以再次进行气体分析进行审批,第一次分析时间距离动火作业之前多长时间是有效的?并没有具体要求,我提前一天进行气体分析部分审批人员审批完成,第二天作业开始前30分钟再次气体分析,仅动火审批人审批是否可以?这样的说法容易误导企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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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气体分析取样时间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不应超过30min”,并没有明确首次气体检测与动火作业开始时间间隔要求。企业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完成特殊作业的申请、审批,并在审批后尽快实施作业。提前一天完成作业票的部分审核,第二天再完成审批这种情况并未明确违反《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相关规定,但不鼓励这种作法。安全作业票审核审批间隔时间过长,作业条件、作业环境及相关安全措施可能会发生变化,应首先对以上内容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后再继续安全作业票的审批。
王**
专家您好,想请问一下受限空间、司机高处作业这样的作业活动是否需要制作作业方案,我查询过很多标准规范都没有找到必须制定方案的要求。如果需要制定方案什么情况下需要,什么情况下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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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中对特级动火作业、相应级别的吊装作业提出了编制作业方案的要求,未明确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需要编制作业方案的要求。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GB 45673-2025)中明确了企业在进行检维修时应制定检维修计划和施工方案,评估检维修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所涉及的特殊作业及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张**
《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 》GB11984-2024中5.4.1、5.4.2及6.1.2中规定了设置压力和温度的就地、远传检测。请问氯气缓冲罐、汽化器是否仅设置温度、压力表管口各一个,使用带就地显示变送器是否满足标准中规定的设置压力和温度的就地、远传检测。还是就地和远传仪表口不能共用,都需要单独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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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设置就地和远传两种型式的温度、压力测量仪表,可随时进行测量状态比对,设置单台仪表测量工艺生产过程参数,发生异常时不易判断具体工况,不利于工艺生产过程安全。
陈**
通过管道从原料桶里吸料到负压的反应釜,是否要符合 AQ3062-2025里 输送单元章节的 “7.2.4.2 建设项目甲、 乙类厂房(装置)内单品种桶装易燃、 有毒液体物料1天(24 h)使用量超过1吨时, 应设置供料间转送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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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按照《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7.2.4.1条的要求,甲B、乙A类可燃液体物料不应采用真空抽料,通过管道从原料桶里直接吸料(真空状态下不经过任何动力)到负压的反应釜不符合要求。
(2)按照《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AQ 3062-2025)第7.2.4.2条的要求,如果贵公司为精细化工企业,且在“甲、乙类厂房(装置)内使用的是单品种桶装易燃、有毒液体物料1天(24 h)使用量超过1吨时”,应设置供料间转送物料。供料间布置在厂房(装置)内时,应设置在本厂房(装置)首层的一侧,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厂房(装置)的其他部位分隔。供料间应根据物料性质设置必要的隔离、防流散、防渗、防腐、静电接地,机械通风设施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等,并满足9.2.10中间仓库物料存放量的规定。
(3)如果原料桶布置在精细化工装置(厂房)外的独立区域,通过泵向负压的反应釜内供料将更安全。
崔**
请问:《光气及光气化产品安全管理规范》8.7 双光气、三光气的仓库应设置光气检测报警器,光气浓度超限时,联锁启动排风机将仓库内的气体抽排至尾气处理系统。三光气的仓库设置光气报警器也要按照GB-50493设置吗?现实情况是按照这个规范仓库存放三光气就存在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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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标准规范名称存在错误,应该是《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范》(GB 19041-2024)。
(2)《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范》(GB 19041-2024)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包含《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应该按照这个标准规范执行。
张**
在农药厂污水站中配制次氯酸钙溶液需要半小时,PH为7时倒入外排池,以降低污水超标的氨氮,请问这样的操作是特种作业中的氯化工艺作业吗?需要持证上岗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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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氯化工艺作业特指液氯储存、气化和氯化反应岗位的作业,适用于取代氯化、加成氯化、氧氯化等工艺过程的操作作业。而次氯酸钙溶液的配制和投加过程,仅为常规化学品投加操作,不涉及液氯储存、气化或氯化反应等高危工艺环节,因此无需取得氯化工艺特种作业操作证。
张**
GB11984-2024中6.1.5液氯贮罐储存系数不应大于80%。请问这个储存系数是指设计温度下的介质占储罐容积的80%?还是常温或者其他温度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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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化工企业氯气安全技术规范》(GB 11984-2024)第6.1.5条要求:“液氯贮罐的储存系数不应大于0.8。”
条文说明:“液氯的体积会随温度变化而发生改变,在储存过程中,如果温度升高,液氯会膨胀。若储罐储存系数过高,接近或达到满罐状态。当液氯受热膨胀时,就可能因没有足够的空间而导致罐内压力急剧上升。过高的压力会对储罐的结构完整性构成威胁,增加储罐破裂、泄漏的风险,进而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危及人员生命安全和周边环境,将储存系数限制在0.8以下,就能为液氯的热膨胀预留出一定的空间,确保罐内压力在安全范围内,即使液氯因温度变化有所膨胀,也不至于因空间不足而出现危险状况。”
因此,这里的“储存系数”并不是特指“设计温度”或“常温”下某一固定温度时的体积占比,而是要求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储存温度下,液氯的体积均不超过储罐几何容积的80%,以预留至少20%的气相空间,防止液氯因温度升高、体积膨胀而导致罐内压力超限。换句话说,储罐的最大允许充装体积应当以预期最高工作温度(通常取当地极端最高气温或设计最高温度)条件下液氯的密度折算,确保此时液氯体积仍小于储罐容积的80%。
薛**
SIF回路采用2oo3形式进入SIS系统,用一分二安全栅(有SIL认证,供电由SIS系统供电)分信号进入DCS系统三取中参与控制。这样设置是否可行?
这样设置有以下优点:
1、进入DCS系统是三个信号,采用三取中控制比增加一块独立非SIL认证仪表安全性更高
2、节省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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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如对SIS系统有独立性要求时,不可行,《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5.0.8,安全仪表系统应独立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并应独立完成安全仪表功能。
(2)SIS系统与BPCS系统合并设计时,BPCS应符合IEC61511,《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 第1部分:框架定义、系统、硬件和应用编程要求》(GB/T 21109.1-2022)11.2.4,如果不准备让BPCS符合IEC61511,SIS应单独设计,并与BPCS分开,从而不影响SIS的安全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