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关于断路作业中,在生产厂区内道路呈“田”字形或“井”字形,在支路上用吊车作业,已办理吊装作业票证,在厂区内车辆可以绕行通过到达,不存在影响通行,是否必须办理断路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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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GB 30871-2022,断路作业是指生产区域内,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凡是占据道路,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均属于断路作业。
李**
请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事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纸单交易需不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如果需要办理能不能以现有企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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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应根据是否属于上述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吴**
某电石生产企业中控工已取得《电石工艺操作证》,是否还需取得《化工自动化仪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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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若“中控工”是指生产班组中控制室的DCS(或PLS等控制系统)的操作人员,则“中控工”属于生产操作人员,如“中控工”不进行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维修、维护,则不用取得化工自动化仪表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上述“中控工”还要进行仪表的安装、维修、维护等操作,则需要取得化工自动化仪表特种作业操作证。
吴**
根据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十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请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爆炸危险区的气体分析室内,正压通风防爆控制柜未正压通风(气压显示为0)”是否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符不符合协会释义的除外情形“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因缺少螺栓、缺少封堵等造成防爆功能暂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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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爆炸危险区的气体分析室内,正压通风防爆控制柜未正压通风(气压显示为0)”,即为气体分析室未实现正压通风,导致分析室失去了防爆功能,可判定为重大隐患。
赵**
老师您好!请问企业所有的岗位都要设置现场处置方案吗?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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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企业应对各岗位进行风险评估,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易**
氢化反应完成后,装置未端用于正常排放的水封罐进行变更,需要走审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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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上述问题的“审评”是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要根据当地管理部门对于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的具体要求确定,请咨询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
纪**
对于危化品企业的土建项目,基坑(超1.2米)搭设了硬防护,上下通道,进出不受限,同时没有地下设备、管道,不会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者缺氧的情况下,这种土建基坑是否可以不按受限空间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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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GB 30871—2022第11.10条规定“在生产装置区、罐区等危险场 所动土时,遇有埋设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管线、窨井等可能引 起燃烧、爆炸、中毒、窒息危险,且挖掘深度超过1.2m 时,应执行 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据此,对于以上问题,应评估新项目所在厂 区的地下是否存在埋地管线或可能存在危险物质,或者距离生产装置 区、罐区较近,可燃有毒气体可能扩散到施工处。如果存在以上情况, 挖掘深度超过1.2m 应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
易**
有一氢化反应的压力为3.0MPa,反应完成后进行氢气放空时,会夹带大量的催化剂,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想在放空管道上将50L的水封罐改为2000L的水封罐,用于截留更多的催化剂,变更后的水封罐排口加大,未作其它保护,理由是:氢气放空完后,反应罐会进行氮气置换,置换气也通过放空管道、水封罐排入大气,相当于置换。请问,这么做可行吗?有什么安全风险?急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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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查到与该问题有关的标准的具体要求。上述设计变更前应开展风险评估,并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宋**
老师您好。关于仪表阀门现场安装。仪表风过滤减压阀是否必须垂直安装这一点麻烦老师解答一下。目前查到的规范中没有找到相对应必须是垂直安装的条文。现场实际情况存在空间不足等问题时是否可以水平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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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观看链接文章https://mp.weixin.qq.com/s/umzjBv0fAtRx0S8_n1rg5Q
罗**
专家你好,请教一个问题,30871-2022里动火作业的定义火焰、火花很好理解,但是炽热表面如何理解?炽热表面有没有一个比较好判断的指标,比如温度达到多少度就算炽热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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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GB 30871-2022“炽热表面”是指作业时可能产生的温度能达到作业区域内可能存在的可燃气体的引燃温度。
许**
老师您好,GB30871中规定较大设备要进行受限空间作业时,要上、中、下取样,请问较大设备怎么判定呢?
回复
您好,GB 30871—2022 没有给出“较大设备”的界定标准,企业应在本单 位的有关文件中予以明确。设备内如果有填料或构件比较复杂等,应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取样点;如果是全部直接连通的设备,结合设 备内部空气流动情况、介质情况(密度比空气大,还是比空气小),综 合考虑是否视为较大设备。如果要考虑尺寸的话,建议可考虑将设备 的长度或高度超过5m 的界定为较大设备。
罗**
专家你好,请教一个问题,使用防爆手电钻在禁火区管道保温皮打孔作业,本身产生的热量较小,是否可不按动火作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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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3.4条动火作业定义,注:包括使用电焊、焊(割)、喷灯、电钻、砂轮、喷砂机等进行的作业。
赵**
老师好,请问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 T3034—2022)4.14.4 规定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化工企业有外来承包商施工时,没有监理单位的情况下需要企业谁来审核施工方案?审核后需要审批吗?由谁来审批?
回复
您好,《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第4.14.4条规定“企业应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尤其是其中的风险辨识结果,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核”,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经属地单位审核后,由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批;涉及高危作业施工方案建议经属地单位审核后,由专业技术管理部门审批,再提报企业分管的领导进行审批。
谌**
你好!请问在原厂区新建生产项目,已用建立简单围墙的方式与原装置车间保持超过30米距离了,请问这种建设期间涉及的高处动火等作业,是否需要遵循30871的相关作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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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化工及医药企业,所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区内新建的项目应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如新建的项目区域满足GB 30871第5.5.2条的要求,可按照固定动火区管理。
汪**
专家好,GB30871-2022中二级动火票由基层部门审批,这里所说的基层部门指的是哪些部门,如一张由维修部申请开具的二级动火票,动火地点属地管理为操作部,动火票由维修部人员审批,这样审批是否可以,还是必须由属地管理的基层部门来审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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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表B.1 安全作业票的办理和审批内容中的二级动火作业审批部门为“所在基层单位”,这里的基层单位是指车间或生产装置,审批人一般为车间主任或装置主管;文中描述的动火作业,建议由动火地点的属地单位申请办理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