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老师您好:在戊类仓库马路后面,直线距离6米,搭建棚子存放承包商的工具。这个需要总图上修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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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现场不能私搭乱建,若有变化修改总图。
崔**
30871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承包商办理特殊作业票证的作业申请人可以是承包商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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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王**
现在承包商的定义已经包括了提供服务的第三方,例如计量仪器检定单位。这类承包商的作业风险明显小于施工作业承包商的作业风险。但这类承包商的管理目前也没有相关法规或标准允许简化。本来检定个天平秤5分钟(仪器室)完事的事情,结果前面承包商的手续办理花费将近一小时。这类临时、短时间、风险小的承包商,企业可不可以自己建立制度分级管理。有没有相关规定可以简化处理。如这种仪器检定的,只需要有个外来人员风险告知就行,不需要特定的安全协议和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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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企业承包商管理制度执行。
黄**
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关于管廊的动火作业,在管廊上有生活污水管、介质为乙类易燃液体的物料管、新建空的物料管,因新建的物料管焊口处不符合要求要返修,其中易燃液体物料管是已经排空还用氮气吹扫过了(用四合一其它检测仪检测无可燃气体),返修涉及二级高处、动火作业、临时用电,请问我这个是否能开二级动火作业呢?还是必须按照一级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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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廊上的动火作业应按一级动火或特级动火进行管理,不会出现二级动火作业的情况。
张**
您好!我公司有内部的工艺安全实验室,主要做内部项目,目前已取得CNAS认可,想申请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单位,请问怎么申请,有相关的资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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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应急〔2022〕52号),取得CNAS和CMA即可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郁**
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的企业,只有办公室的在使用的,是否必须有专业电工保留,能否外聘兼职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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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苗**
老师您好,石油库储罐上的液位计、呼吸阀等附件故障时需要外部厂家人员检查或维修,在此过程中是否需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相关人员是否需要具备高处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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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储罐设置有符合标准的护栏,且护栏是完好的,人员在检查或维修时在护栏的防护范围内,没有坠落风险的,则可不需要办理高处作业票。如果人员作业位置超出护栏的防护范围,则应办理高处作业票。 2.如果高处作业人员属于“专门或经常”地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则应持有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如果只是偶尔的从事高处作业,则不需要取证。
史**
老师您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安全资质达标导则(试行)》有效期3年”,有两个问题,一是目前已过有效期,企业是否可以不执行《导则》的规定;二是以前按照《导则》要求执行的是否可以不再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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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在应急管理部官网留言咨询。
章**
您好,请问一下《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第12.1.6条“消防阀门与对应的着火储罐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如果使用具备远程控制功能的电动阀是否需要满足15m的距离要求?如果需要,建议增加什么方式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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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第12.1.6条全文“火灾时需要操作的消防阀门不应设在防火堤内。消防阀门与对应的着火储罐罐壁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如果有可靠的接近消防阀门的保护措施,可不受此限制”。其中“接近消防阀门的保护措施”,是指当储罐着火时,人员可以利用防火堤等墙体作为掩护,安全接近控制阀门的情况。详见该规范条文说明。
马**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固定动火区内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报警器需要远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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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
常**
老师您好,请问在受限空间内进行作业,不动火。是否需要检测可燃气体。如果需要受限空间作业票中风险辨识应该写火灾还是爆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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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检测。风险辨识需要看受限空间内可能存在的介质类型。
王**
三级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学历门槛有非化工类中专毕业证和高级化工总控工证符合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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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或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应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且达到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
程**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危化品企业,公司有多个大型的罐体,储罐一般都有上中下多处人孔,且有部分人孔位置较高,正常状态下人员不容易靠近。想询问一下,在张贴受限空间标识时,是否每处人孔都需要张贴受限空间标识?是否可以一个罐体只张贴一个受限空间标识贴,其余人孔喷涂“受限空间进入入内”的警示标语。
回复
按企业管制制度执行。
陈**
现就精细化工小型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应急照明设置问题咨询如下: 依据 AQ 3063-2025 第 6.5.4 条,新建储罐区应设疏散应急照明;但《化工企业照明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3.0.2 条说明指出,化工企业不宜参照公共建筑设置疏散照明,敞开式等同于户外可不设置。 我单位罐区仅 1~2 个储罐,敞开户外布置,基本无人值守,无固定疏散通道。 请问是否不论罐区规模、人员情况均强制设置?统一设置是否构成过度要求? 按规范归口及危化监管一司答复,特向贵部门咨询明确,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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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照明设计规范》尚未发布执行。执行AQ 3063-2025。
崔**
涉及精细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或装置限9人的规定,单独的防火分区还是防爆分区可以单独计算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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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分区。